老头语气硬邦邦的:“有啥好说的,合作社散伙是迟早的事了。”
    武镭挑起了眉毛,道:“为何这么说呢?你们现在依然有面积很大的连片农田,水源充足,农田肥沃;社员也熟练掌握种稻的各个环节技术,经验丰富……不过是赔偿了一批新机械罢了,只要合作社不散伙,依然可以按照之前的方式生产啊。”
    老头一脸沉痛的摇摇头:“自从大伙选择与嘉谷公司翻脸后,人心就散了。如果嘉谷最后原谅了大伙,合作社还不至于散伙;但公司没有,所以现在是没了主心骨。”
    老头懒得探究武镭的身份,遥望隔壁乡长叹一声,长叹声中是无尽的怅然。
    隔壁乡的合作社没有跟着闹腾,据他所知,他们合作社折价赔偿的农机,被嘉谷调到隔壁乡去投入生产了。
    与他们乡现在人心动荡不同,隔壁乡应该是一派播种的繁忙景象。
    据说嘉谷还准备帮助隔壁乡水稻种植合作社,利用水稻育苗大棚的闲置期种植400亩红辣椒,预计亩产近4000斤,直接收益将达200万元,年底分红后合作社农户们的钱袋子又要装得满满的了。
    从春天的浸种育苗开始,到秋天秋整地的机车用工等,公司统一购买农资,统一配套农机具使用……这本是他们也有的“主心骨”,现在,都没了。
    老头颤巍巍的坐起来,像是陷入了回忆:“之前的合作社多好啊,粮食收的多了,到手的钱也多了。在合作社上工的社员优先照顾贫困户,我们这些老人过年过节还有大米、猪肉等福利,村里的垃圾清掉了,垃圾也不乱倒了……我一直说做人不能没良心,可惜啊,不听老人言呐。”
    老头慢吞吞的回忆,说的有些混乱,但武镭瞬间懂了他的意思。
    回民乡合作社已经成立五年有余了,算是“高龄”的嘉谷系合作社了。这个阶段的合作社,已经不仅仅改变农业生产,也开始影响农村生活了。
    年轻一些的农民可能不是那么敏感,但老人家最能感受到这种趋势。
    只是,现在这种趋势被腰斩了。
    老头脸上的褶皱尽显萧索,不知不觉变得大声了:“做合作社,应该是越做越团结的。但当有人选择了背叛,这团结就不堪一击了……”
    武镭静静地听着,突然觉得他这话莫名的耳熟。
    想起来了,是他看过一个关于滇省嘉谷系合作社的采访视频,同样是一位老人家,有同样的看法。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使命,不单单是聚一群农民抱团种菜、养鸡,更不只是单纯的增加收入。另一个也是更大的存在价值,是重新找回纯朴民风,是为了凝聚力!
    社会稳定繁荣的前提,无论是什么制度的国家,都必须有一种力量来支撑,那就是社会凝聚力。然而农民,这个中国最大的群体,又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在高速发展的现代化进程中,明显的落伍了,有的甚至迷失了。
    合作社是为了适合这种社会需求而生,事实证明,做合作社,也确实让本地农民的凝聚力越来越强了——如果不是人心不足的话。
    武镭暗叹一声,心想:其他人可能只是更后悔减少的利益,最为“人心再次迷失”而痛心的,可能只有眼前的老人家了。
    老头撑着拐杖站起来,再次叹道:“人心散了,合作社再也回不去了啊!更远的伤害还在后面呢。”
    老头的音量,渐渐的降了下去。
    却是令人倍感沉重。
    不知何时起,合作社大院里,说话的人越来越少,渐渐的寂静无声了。
    一门之隔,却没人打断老头的感慨。
    后面的伤害是否更深更远,他们已经想不来了,但悔意,实实在在的在传递。
    武镭记录过不少嘉谷系合作社刚起步的瞬间,其中的激情历历在目。
    他相信,回民乡合作社也曾经有过这样的激情。
    只是,如眼前老头所说,人心散了,回不去了。
    他不禁心有所感,脱口而道:“嘉谷改造这个地区,花了数年之功;但打破数年之功,真的只需要一个错误的决定。”
    ……
    第744章 官司未远,影响深远
    败诉,败诉,败诉!
    无一例外,每一个判决,合作社方面都只有一个结果。
    当然,审判结果都一样,但各自的处罚却是有轻有重。
    对此,人称嘉谷“御用记者”,或者嘉谷“狗腿子记者”的武镭,在他的系列报道特别篇里如是道:
    “对于超过一半的违约的合作社来说,案子结束了。
    其实从惩罚的角度来看,他们付出的代价并不重。毕竟,除了几个始作俑者有牢狱之灾,其他人多是一些经济上的损失,而且因为是集体赔付,分摊到每户上,并非难以承受。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他们付出的代价可谓惨重——他们的未来不可期了。
    迄今为止,二十家被告合作社在审判后,‘如愿以偿’与嘉谷分道扬镳了,记者一一采访了它们。
    如果做一个总结,那就是——没有一家有好下场的。
    有分崩离析的:这是最常见的下场。正如采访中一位老农的喟叹,人心散了,合作社也就名存实亡了;
    有貌似稳定下来的:合作社容易保留下来,但那股合作的劲头,没法保留下来。自然而然的,社员人心涣散,合作社资产严重缩水……在记者看来,这些合作社终究是在慢慢滑向分崩离析的边缘;
    有改头换面的:不可否认,哪怕是资产缩水后,合作社依然是一份优质资产。有能人或投资者,趁着合作社人心涣散之际,出资将其承包了下来。但这样的合作社,虽然还挂着合作社的牌子,却不再是大众的合作社了。
    第一种分崩离析的就不用多说了,可谓数败俱伤。
    至于后两者,记者很怀疑,在决定权掌握在少数人手中,社员参与合作意识不强,也没有真正形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的情况下,在竞争激烈、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浪潮中,它们能生存多久?
    我们看世界范围内的合作社经验,如果上来就只搞生产,那都是要失败的。真合作得靠综合性合作才有可能,一二三产融合。光在一产中不可能产生收益,因为我们大多数只做一产是亏的。
    这一点,不管是跟着闹腾的合作社社员,还是接手的投资者,大概都没看懂。他们只看到嘉谷旗下的合作社收益很是不错,然后就有了一个错觉——我上我也行啊。
    行业内称嘉谷为‘嘉谷体系’,就很说明问题了——这不仅仅是一家公司,而是一个庞大的体系。只有一二三产综合起来才能产生足够收益,才能有效去反哺合作社,才能够长期可持续的真正实现合作的意义。
    嘉谷就像一个大家长,在的时候,你可能会觉得指手画脚的,神烦;但等这个大家长不在了,你会蓦然发现,主心骨没了,天也塌了,前路虽多,但你已不知往哪走了。
    ——这不是我个人的感受,而是在采访中,迷茫的社员们给记者的反馈。
    讽刺的是,当真正脱离嘉谷体系后,大部分社员,包括因为违约赔付而肉疼不已的,都不自觉的开始念叨起嘉谷的好。
    可怜,却又很可悲。
    只希望,这样可怜又可悲的下场,能真正警示到那些和他们有同样想法的人!
    ……”
    作为名副其实的“狗腿子”,武镭童鞋很尽职尽责,他知道嘉谷耗时耗力打官司,甚至打得全国皆知,为的不过是二字——警示!
    而媒体,在这个过程中,是可以且应该扮演积极作用的。
    相比于搞各种噱头,他更愿意让自己的发声,表现一些正面意义。
    在“武镭们”的发声下,这起仍旧未完结的官司,确实已经开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缺乏守法意识农民们看到新闻,开始真正意识到要履行合同条款的基本义务,他们可以“任性”,但后果可能是伤人伤己,得不偿失。
    当然,这种认识还很浅薄,在面对利益得失的关键时刻,大部分人可能会轻易将其抛在脑后。但只要有部分农民听进去了,法治治理的盲区就少了一部分。
    涉农企业看到新闻,也不无收获。就算是嘉谷这样的龙头,依然免不了会吃亏。一个教训就是在与农民签订合同初期,也必须强调相应的违约责任。“先小人后君子”不能完全防止出现这样不愉快的情形,但能很大程度上减少这种情况的出现。
    而相比于上述两者,有一个受影响同样不小的主体,是容易被忽视的——地方政府。
    嘉谷与违约合作社的这桩官司,已经被当做一个典型案例,在地方政府农村经济发展培训中反复被提及。
    合作社是引导农民走向市场的一个重要途径。如何扭转“违约”的挫折局面,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个迫切课题。
    不仅仅是农民违约,还包括企业违约——市场经济是信誉经济,不讲信誉的企业,迟早会被市场淘汰;不讲信誉的农民,也很难真正进入市场。
    嘉谷这个案例,在方方面面上,都提供了参考点。
    首先是嘉谷做得好的一面:
    对涉农企业和农户签订的合同就要有针对性的审核,确保合同合法、合理及实际履行。譬如订单农业合同中的价格应该确定一个合理的幅度,不要定的太死,使农民不因价格走低而随意违约——也是官司爆发出来后,人们才知道,嘉谷系合作社的违约不是因为嘉谷将价格定得太低,而是合作社方面贪心不足,否则,数以千计家合作社,也不会只有数十家跳出来。
    另外就是,一旦违约,就必须按照合同条款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以此来维护守法者的合法利益,政府要引导规劝农民遵守合同,而不该“好心办坏事”——这一点,在嘉谷的案例中,有正面的例子,也有方面的例子,但好在最后都达成了共识,法治篱笆必须得紧得严!
    对于嘉谷做得不够好的一面,政府方面也要大力宣讲《合同法》,强化农民的合同意识和信誉观念……
    还有一个嘉谷也想不到的影响——尽管舆论对于嘉谷强硬的态度不免有争议,但恰恰是嘉谷这种能扛事的态度,让不少地方政府更加欢迎嘉谷的投资。因为作为联结千家万户农民利益的龙头企业,不仅要效益好,还要能镇得住人。不然,屁大点事都要政府调解,正事都不用干了。
    当然,这些可能会影响深远的变化,尚在南方桂省的齐政暂时是不知道的。
    不过,当有不止一名的人大代表,因为这桩轰动的官司,提交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订提案》,齐政知道,更深远的影响来了!
    ……
    第745章 极聪明的企业家
    不管什么时候,修法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但是,当某些契机出现后,修法自然而然就被提上了议程。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自2007年实施以来,推动了专业合作社的数量呈井喷式增长,但另一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及产业不断拓宽,合作内容不断拓展,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
    嘉谷此次合作社违约事件,不过是合作社运行机制不规范下的一次集中爆发。
    到了这一步,在各方的推动下,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进行修订似乎已经达成了一种共识。
    纵观各人大代表提交的相关修订提案,修订的范围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要进一步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其他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允许其向公司等企业进行投资。这意味着合作社在参与更大规模的市场交易中有了更大的自由度。二是进一步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譬如在法律责任方面,加大了处罚力度。
    得益于社会对嘉谷系合作社违约事件的关注,这次《合作社法》的修订也成为了舆论的焦点。
    应该说,这次修订是很有必要的。
    不曾想,在违约事件的真面目被揭开后,逐渐失声的“反嘉谷”媒体,像打了鸡血般,找到了一个新的攻击方向。
    南方某大报发表了一篇题为《大农吃小农?》的报道,再次为《合作社法》的修订热议泼上了一瓢油。
    报道中说“这次修法,再次证明了一点,掌握较多社会资源群体的利益诉求,容易引起较高关注度。而掌握较少资源群体的利益诉求,引起关注度可能较低并难以受到重视。”
    又说“从递交的提案中可以看到,虽然对农民方和企业方的行为都有规范,但显而易见的,更多的是为后者的群体夹带‘私货’……”
    最后就差没直接点名嘉谷了“规模带给某龙头企业方方面面的优势,无论是成本上的还是在行业上下游的议价能力上的,甚至于,还将利益诉求蔓延至法律修订……这些优势会转化成利润,而利润又能转化成进一步的优势。如此,形成一个不断加强的正反馈循环,结果就是大农吃小农,大者越大强者恒强……”
    此言一出,就算是身经百战的嘉谷公关部,也不得不为媒体挑起话题的本事叹服。
    对于巨型平台公司垄断的讨论,以及由此延伸出的如何监管和治理这些巨型公司呈现出的大者越大强者恒强的态势,这些年一直争议很大。
    之前,围绕嘉谷与违约合作社的官司,重点是诚信,大部分舆论其实是偏向嘉谷的。但回到修法上,以中下层为主的网友自觉代入弱势一方,很自然就引发了对于贫富分化的担忧。
    各大媒体一看有了热点,纷纷跟进,围绕着“《合作社法》修订”和“巨型公司恒强”的喧嚣辩论再起,澎湃的公众舆论在涌动。
    当齐政坐在桂省孟高官对面的时候,两人自然而然也谈及了这个话题。
    “嘉谷走到今天,也是够招人恨呐。”孟高官半开玩笑的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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