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不过一两天后,古洛就该后悔他的许诺了,当然那时他已经忘记了自己曾信誓旦旦过。
    武朝宗窝囊透了,和前两天他踌躇满志相比,简直是一个山顶一个山洼。他就像古代那个丢斧头的人一样,疑神疑鬼,总是觉得局里的人看他的眼光不怀好意,有时甚至是恶毒的,在那又冷又热的光芒里还渗出一些笑意,让他更受不了。他是个成年人,又是个有理智的老警察,当然知道走到现在这个地步,还是怪自己的。
    “难道我的推测不对?不会呀!而且当时大家,包括局长都佩服得五体投地……啊!要总是那种表情就太好了……唉!不管怎么说,还是我不对。周围的村子全都排查了,就是没有任何人能干这种事。当然也有一两个人和关大林、关绍祖有过过节,甚至差点儿动起手来,但人们都说,后来他们和好了。再说,从那些村民的话里,可以明确地判断出关家父子是好人,厚道、待人热心,不管是谁家有事,都要找他们父子……真有这样的好人吗?”有时,武朝宗怀疑村民们作伪证,但他知道老百姓没有必要这么做,即使是亲戚。因为只要国家权力一介入,农民们不是六亲不认,就是大义灭亲,当然除了他们的至亲外。
    气闷,胸疼,很不舒服。武朝宗决定出去走走,散散心,躲开局里同事们的眼睛。他把烟盒装进口袋,想了想,又装进烟荷包和旱烟袋,戴上帽子,迈着沉重的、思考性的步伐走出办公室。
    真倒霉!眼看着都出了楼里的门,再有十几步路,就可以走进那自由的天地了,却碰见经济侦察科的科长,一个最坏不过的家伙。他停住脚步,笑嘻嘻地死死盯着武朝宗。武朝宗一低头,眼见着就要从诅咒中逃脱了,却听见一声轰鸣:“闷了?不好受了?急啥嘞?破不来,就算了。”
    武朝宗差点儿就晕倒在大门口。他想起了韩信,想起了著名的胯下之辱,就自豪地昂起了头,但脚步快得像跑一样。
    风迎面吹来,刮起了一堵堵墙一样的黄土,干燥、炎热的天气,被风挡住了,天现出了黄色,树枝干燥地、猛烈地摇动着。武朝宗后悔出来了,他很怕这种天气。一会儿工夫,他就会像从土里刨出来的土豆一样。他低下头,转进小巷子,走了几步,风逐渐平息下来,他便拿出烟来,点着,吸了一口,不拿烟的手放在身后,步履依旧沉重。
    走了一段路,又来到原来调查过陌生人的小旅馆。“没有可疑的人,那时就应该想到调查村里的人。可也没用,这不,都清理一遍了啥也没发现……”忽然一个念头像重锤一样打击着他的头脑。他不由自主地站住了,看着小旅馆,但实际上却什么也没看见。紧张的思考让他变成了盲目的人。“如果凶手不是这里的人,是外地的,但又不住旅馆,也没有在老百姓家落脚。那只有一个可能……他住在山里!对,他应该熟悉这里的环境,所以住在山里不成问题。再说,那里最保险,观察天气实施犯罪也最方便。啊……”他的内心狂呼着,像是卷起了风暴,那强度显然压制住了外面的大风。
    十五分钟后,那辆破警车在街上孩子们的嘲笑声中,载着武朝宗和他的“哼哈二将”,放着毒气,搅动着灰尘,向山里驰去。
    那个年代还留有很多群众运动的痕迹,也是当时一些有识之士嘲弄的对象,殊不知动员群众、群策群力却是发源于现代国家的做法。武朝宗虽然不懂得外国的历史或现状,但他是个现实主义者,知道人多力量大这个智商中等的人都能理解的基本道理,所以,一到山里,他先去了公社,要求公社协助。一个小时后,一支由当地人组成的一百多人的队伍进了山,目的是寻找有人住过的窝棚一类的东西。
    这是群山汇集的地方,连绵不断的山脉至少跨了两个省,有大面积的原始森林。不过,人们一般是不进去的,但仅仅是人迹所至的地方就大得吓人了。人们像拉开的松散大网一样,在山里、树林里走着,寻找着,惊起各种鸟,在林中飞着,腐殖质的土地上动辄就像闪电般蹿过一两只小野兽。
    太阳似乎疲惫了,发射出的能量越来越小,金红色的光线穿过树林的枝杈,染红了落叶。人们被这懒洋洋的夕照影响了,步履慢了起来,武朝宗只好让大家回家吃饭。“明天再说。”他对公社派出所所长说。所长点点头,似乎想说点什么,嘴唇动了动,但没有发出声音来。这就是他的性格,内向、不善言谈,如果没有酒的话,他会一直保持着这半哑巴的风度的。
    老乡,不,也是队里干部家的烈性酒,让所长拥有了双重性格。
    “你说什么?”他大喊着,油灯在他沉重的呼吸中摇动着,“明天还要搞这人海战术?我说,你的脑子有问题,对,有问题。别看你是县刑警队的队长,但就是有问题。”他指着武朝宗的鼻子说,那是个歪了的鼻子。
    “我不好意思说话,不好意思。因为我是干部,是所长。不过,这回我不得不说了。明天不上山,不去!”他拼命挥着手,如果碰到武朝宗身上,那力量足以把他扫出门外。
    “为啥?”武朝宗不像赵白已经明显地流露出厌恶的神色。他拿了一颗花生豆,放进嘴里,细细地嚼着,好像在品味着那特殊的香味。
    “为啥?这很简单,很简单,最简单。因为有人肯定知道山里住没住过人。”所长打了一个响亮的嗝,只有没喝酒的赵白能闻到那浓烈、恶臭的酒气。
    “噢?”武朝宗不由得从炕上坐直了身体。
    “嘿嘿,明白了?明白了?知道我是什么人了?我告诉你,我对这几个村里的人很熟悉,谁上山盗伐林木,谁打猎,谁采药,谁在山上乱弄,我都知道。要说对山里的一草一木都熟悉的,只有关铁栓了。”
    “关铁栓?”李红虽然有些僭越,但还是不由自主地问了一句。
    “对,那家伙对山里比对他家的院子都熟。打猎、采药都是好手。只要问问他见到陌生人没有,我们就不用花那么大力气了。”
    “你怎么不早说?啊!你知道你在犯大错误吗?我要处分你!”武朝宗突然咆哮起来,把手里的花生向所长掷去。
    一个小小的花生豆就让所长像武松见到老虎一样,酒醒了一大半。“我……我没敢说。你……”他吓得再也说不出话来。
    “少说废话!你现在就把他找来。”
    话音未落,所长已经出了门,但又跑了回来。“我的帽子。”他一边说着,一边偷眼看看武朝宗。“我的妈呀!还真厉害。”他想着,再一次消失在门外漆黑的夜里。
    十分钟后,一个睡眼惺忪的老乡跟在所长后面走了进来。“我把他从炕上揪了下来。”所长豪情万丈地说。
    “行了。你叫关铁栓?”余怒未消的武朝宗问道。
    “嗯。”关铁栓揉揉眼睛。他是个强壮的中年人,敞着怀,露出铁一样坚硬和发达的胸肌。
    “你在山里看到陌生人了吗?”武朝宗接着问道。关铁栓又揉揉眼睛,一时没有回答。“就是不认识的人。”武朝宗以为他没听懂,但自作聪明的人永远会被人嘲弄的。
    “我知道你说的啥。没看见陌生人,不过……”他狡黠地看着武朝宗,打住了话语。
    “说!别卖关子了。”武朝宗一边不耐烦地说,一边掏出烟来,给了他一支。关铁栓接过烟卷,狡猾地笑笑,放在鼻子下边闻闻,才把烟卷放进嘴里,拿起油灯,点着了。
    “有个窝棚……”他呛着烟说。
    “你是说有个窝棚?远不远?”武朝宗下了炕,一边用脚找着鞋,一边问道。
    “不远……”他停顿了一下,想了想又说,“可也不近,得走两三个钟头。”
    “走!”武朝宗真的不耐烦了。
    “现在?”就连赵白都吃了一惊。
    当他们打着手电在山里走了两个钟头后,武朝宗心里才大呼上当。那黑夜中的山路仿佛大海一般无边无际,问关铁栓,永远是大概还得一个小时。
    月亮忽隐忽现,光芒像是在和这几个走夜路的人捉迷藏一样,一会儿出现在树木被砍伐光的小路上,在他们眼前跳动,明亮得快赶上白昼,一会儿就隐蔽了身体,就像融化进夜色中,有时是藏在浓密的树荫中。焦躁、疲劳、困意,从人们的脚底向头部弥漫着,李红甚至走着走着就睡着了。赵白恶毒地说:“听说只有马才能站着睡。”李红有些生气,但倦意是那么强大,足以剥夺所有人的正常情感,他晕晕乎乎地又半睡过去。
    晨曦是慢慢来到山里的,树干、小路、树枝缓缓地显现出来,就像在暗室里逐渐显影的底片。鸟活跃起来,在树林中飞来飞去,有的已经用歌声来迎接黎明的曙光了。晨雾弥漫着,就像舞台上的幕布,一旦拉开就是火红的旭日。空气却忽然冷了下来,甚至比昨夜还要冷,伴随着湿气,轻易地侵入武朝宗单薄的警服中。
    “就是那儿!”如果不是这一行人走了两个小时,这喊声将是多么的令人振奋,但这时困倦和寒冷已经冷却了热血,麻木了神经。只有武朝宗勉强应道:“哪儿呢?”
    关铁栓的体力真是可怕,他跑到前面,回过身子说:“就是这儿。”武朝宗也看见了,这是个树枝搭起来的窝棚。武朝宗的倦意突然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快走!”他喊着两个助手。
    窝棚里有人睡过的痕迹,那是干草铺的床铺一样的东西,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比野兽住过的巢穴还干净。
    “这正说明了住这儿的人可能是凶手。”武朝宗很有把握地想,“好好搜搜,雁过留声,我就不信能收拾得这么干净。”
    但事实是这里的居民就那么干净,连颗米粒儿都没留下,就如同从不吃饭一样。
    “到周围找找。他就不吃东西?”武朝宗说。
    “那剩不下,野牲口、小虫就给吃了。”关铁栓扫着武朝宗的兴。可事实证明了真正的精英是警察,而不是不识几个字的山民。赵白在离窝棚十几步远的地方找到了一片报纸的纸屑。李红的发现更大一些,一个凤尾鱼的空罐头盒静静地躺在草丛中,就像躺在城里偏僻小街的路边一样。
    “注意保护指纹。”武朝宗很兴奋。“总算是没白熬一夜。”他想,顺便长长地、缓慢地伸展了一下手臂。
    千里之外,下着大雨,雨滴又大又密集,砸得柏油路面溅起水花,声音很大,几步外就要大喊着传送信息了。这瓢泼大雨足以让无事忙的人停下无用的活动,就是干正事的人也要等一等,如果他们的正事是在室外的话。但是,人类世界是个奇怪的共同体,成员形形色色,比一个狼群,不,比所有动物之间的差别都大,就是在这样的天气也有一个人穿戴好雨衣和雨靴,走出家门。老婆就像动物中的食草动物斑马或者牛羚一样,看着这只孤独的花豹为了苟延生命走进雨中,当然不是去捕食,而是为了锻炼捕食能力——跑步。
    这只豹子过去从事的是杀人不偿命的职业——本市医院的内科大夫。由于他“杀人”有方,为阎王做了贡献,就当上了内科主任。但不久阎王也找了他一次,让他半身动不了了半年,也退出了既光彩又不光彩的工作。之后,他便吃斋但不念佛地过了一年。后来他觉悟到生命在于运动,虽然他医治过的人没有不爱运动的,就走上街头,正确地说是跑上街头。他年轻时练过长跑,如今算是重操旧业,于是,人们总是能看见一个老人在街上飞跑,除了不上树外,和豹子一样快,小孩儿管他叫老疯子,有时还跟着他跑几步。为了不辜负这些可爱的孩子给他的称号,他是从不在固定的时间跑的,但却肯定光着上身,甚至可以坚持到深秋;也从不跑同样的路,但却跑同样的距离(他有一个不太准确的计步器)。一个真正的疯子!但据说正是疯子才最有创造能力,才会领风气之先,不是吗?你看,现在这样的人不是越来越多了吗?再不会有人叫他们疯子了,除了古洛——这个老保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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