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1节
别是找了一堆“群众演员”来骗他。
老李回答:“那倒不是,那几个人,我在新闻里见过。而且,也没跟我要钱。”
他忽然又说了一件事:“对了,应帆还说,她很重视朋友,所以,她虽然把朋友介绍给我,但也不喜欢她介绍的朋友们之间,越过她互相交流,所以,我也没加这些人的联系方式。”
这是什么经纪人禁止艺人私联的行为……
路菲菲嗤笑一声:“她应该去开经纪公司。”
如果只是抄抄她的打扮,买的小零碎就算了,蹭她的名字那可不行。
现在还没开始骗钱,等开始骗了,那就防不胜防了。
就好像《□□》那款游戏里的操作一样,先将传播途径点满,再突然拉高致死率,医药研发速度拍马都追不上。
路菲菲让法务和公关去处理这件事,该发声明发声明,别的她认识的人,由她亲自去提醒。
被她说过的人都如梦初醒:“啊?你们原来不熟啊?我还以为你们都合作过好多次了。”
“幸好你说,不然我明天就要跟她签合同了,我想能跟你合作好几次的人,肯定很不错。”
“我的天,她说得有模有样的,她还给我发了你们一起买的花瓶。”
……
路菲菲此时才知道,原来自己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成了“高标准严要求”的代名词。
能跟路菲菲合作一次,说明专业技术过硬,不然不可能入了路菲菲的法眼。
能跟路菲菲合作第二次,说明不仅专业技术过硬,而且人品非常好,不然以路菲菲对合作方的要求,但凡响应速度慢一点、专业技术差一点,态度不够端正……就不会有以后了。
曾经有人说路菲菲太计较细节,后来发现,凡是被她看不顺眼的合作方,最后都会闯出能上新闻的大祸来。
于是,在能选择的前提下,优先选择曾与路菲菲合作过两次以上的公司,如果能指定当初跟路菲菲对接的那个人就更好了。
“菲菲优选”,值得信赖。
难怪应帆要努力打造跟自己是好闺蜜的人设,就像她给她自己名下的那几个账号买浏览量一样。
问题是,光营销“我跟路菲菲很熟”的人设有什么用?
没实力,不是很快就露馅了吗?
她甚至连跟她要蹭的路菲菲的合作都不好好做。
难道是想干完一票就离开中国?
一干人中,只有一个人对路菲菲说:“我没信过她。”
路菲菲夸他:“你真是慧眼如炬。”
他回答:“不是我有慧眼,是她编得太离谱了。”
他这边听到的一个故事是:路菲菲曾经与她一起做了一个项目,那个甲方对路菲菲的方案本来是不满意的,路菲菲跟甲方负责人睡了,于是甲方通过了。
“当时我说,那个甲方负责人是女的,路菲菲怎么睡她的?她说,不是路菲菲亲自去睡的,是派了她手下一个叫段风的人去睡的。而且,她把细节说得太详细了,就像是她把段风卷起来,送到李莉床上似的。
我真想提醒她,传八卦不是这么传的,连段风的心理活动她都知道,这是住在别人脑子里了吧。”
把从各方来的细节整理了一下,路菲菲大概拼出了应帆这么干的原因,她要让人觉得自己跟她关系特别好,然后,获得合作机会。
为了强调是她有能力,而不是她蹭“路菲菲”的名字,才得到机会,就要说路菲菲没能力,全靠睡睡睡,真正干活的都是她。
何况,她还打造了跟路菲菲关系特别好的形象。
别人听了这些八卦,也不会专门跑到路菲菲面前求证:“你是不是靠睡才得到的订单?你跟应帆合作的时候,是不是把活都让应帆干了?”
传这种谣言的成本最低,受害者无法自证清白。
应帆到底是怎么想的,路菲菲已经不想问了,反正也不指望能听到什么真话,按自己脑补的来就行了。
公司里的法务和公关已经按流程,对外发布公告,说发现有组织和个人谎称与本公司有合作关系,请大家不要上当,曾与本公司合作过的公司和机构名称都在本公司的网站上可以查找到。
搞传媒和市场的人,传八卦传得飞快。
不到一天的功夫,应帆的故事就传遍了圈子,更多人如梦方醒t,更多的故事被揭出来。
她不仅为路菲菲编了苏格兰贵族前男友,还为自己编了红三的身份,家里什么都不缺,出来工作只是为了实现自我价值。
应帆无声无息地消失了,带着老李预付的两万块钱一起。
老李很悲伤,现在他就是后悔,为什么在路菲菲第一次告诉他,应帆那几个大号的数据有问题的时候,没有提高警惕,反而还替她开脱。
真是吃饱了撑的。
他很悲伤,要什么面子啊,要了面子亏了里子。
他对路菲菲说:“路总,下回,要是你发现有什么问题,一定要强势让我听你的啊!”
路菲菲笑道:“那多冒犯啊~哈哈……”
良言难劝该死的鬼,说多了,还以为两人有什么私人恩怨呢!
该说的说一次,就行了。
再多,就不礼貌了。
第168章
刚开始, 商户们觉得老李说得对,应该多找几家合作,这样, 万一哪一家熄了火, 还有其他的可以顶上。
现在, 他们又发现, 这个世界的水太深, 能验明一家的资质, 确定这家是靠谱的好合伙人, 已经很不容易了。
应帆那种瞎编自己认识这个人, 认识那个人, 到处骗合同的行为能判吗?
当然不能。
她只是说自己跟这个是朋友, 跟那个是朋友。
即没有ps与名人合影的照片, 也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文件证明自己的公司是跟那个名人一起开的。
完全是“空对空”的口嗨。
否则, 某位影视圈到处空手套白狼的妲己, 在某部知名科幻电影上映的时候, 就该被抓了。
他对外大力宣传刘天王和梁影帝要参演, 谁要是来演, 就是跟“双影帝”合作, 还能免费跟刘天王合影。
先忽悠来了第一个演员,谈的片酬五万块, 合同签好,演员发现自己被骗,根本就没有刘天王,再加上认定剧组是个草台班子, 当即退出该科幻电影剧组,还付了违约金。
所以, 在该系列电影第一部 的片尾,还“特别鸣谢”了一下刘天王。
连刘天王自己都懵逼,自己啥都没干,怎么就被鸣谢了。
唯一的区别是,影视妲己是真的有在好好做事,把片子做成了。
应帆完全没想着以后,只要合同签了,后面做成什么样,就随他去吧。
编名人朋友的身份,判不了。
接单不好好干活的,连商业纠纷都不算,不然多少装修公司都该倒闭了。
能起诉的只有应帆拐了老李的两万块钱跑路这件事。
路菲菲问老李要不要告应帆。
老李思来想去还是没去法院起诉,他的理由是,应帆人都不见了,就算缺席宣判,上哪儿找她强制执行去?
而且,前面应帆公司还是做了一些写稿和拍照工作的,虽然稿子质量不行,拍照质量也不行,但她要硬说这就已经是价值两万的工作了,那岂不是还得跟她撕扯?
“打官司哪有这么容易的,特别是民事诉讼……唉……”老李叹了口气,“我以前打过官司,判我胜诉了又怎么样,我找了律师,律师费就花了八万块,我胜诉了,被告要赔偿我一万五千块,但是法院没有支持律师费,说这是不必要的开支。
我等于花了八万,拿回了一万五千块……唉……当时是一时生气,觉得花多少钱都得讨回这个公道,如今想想,真是……我年纪大了,已经没那么大的气性了,算了吧。都怪我自己,轻易相信了别人。”
路菲菲心想:你不是轻易相信了别人,你是太有自尊心了。
就如同许多粉丝维护自己支持的艺人一样,艺人念错了字,她们替艺人解释“只是嘴瓢了”,然后艺人自己出来解释说真的是不认识这个字。
艺人干了坏事,她们替艺人找理由,艺人犯了法都能洗。
未必是因为多爱这个艺人,只是因为“这个艺人是我选的,要是质疑他,就是质疑我的眼光,我眼光可好了,怎么可能不好,你骂他就是骂我。”
路菲菲见过太多这样的人了,所以,对于老李的坚持与执着,她即不细究,也不想劝他,反正也劝不动。
与喜洲商户的合作又变成了路菲菲一家公司负责。
有一家影视公司已经敲定喜洲做为新剧的拍摄地点,已经找了好多地方,就喜洲这边的条件最好——花多游客少。
如果能拍出个爆款,对喜洲来说,是个极好的机会。
遗憾的是,路菲菲围观了两场戏,从台词和演员敷衍的态度来看,这大概是个洗钱剧。
他们几乎没有使用村子里原有的房屋和场景,而是要各种搭新的。
这些,都是可以拿去报账的。
比如一棵树苗五毛钱,他们可以报成十块钱。
一部剧里现种的又岂止一棵树,一盆花。
此时还没有人发生“靠数钱维持的快乐过不了五月”“武月很开心”事件,更没有人追究阴阳合同的事情,路菲菲看着那些名不见经传的主演们,心里想着:不知他们的合同上写着多少钱,实际到手又是多少钱。
这个世界充满着套路,以及不靠谱的“专业人士”。
这剧是不是洗钱剧,也不是外人能评判的,能见到的是剧组确实支付这里的场地管理费了,而且演职人员也在店里消费,稍微拉动了一下消费。
刚开始还有演员想白吃白喝店里的东西,说我会给你做广告,我一发出去,不知道会有多少人来。
结果店老板无情地甩出来一句:“我不认识你。”
只有一个年轻的男演员确实白吃白喝到了,不过与他的身份无关,他长得确实挺清秀可人,还带了一丝纯洁的羞涩,店老板喜欢这种风格的小男生,免费给他喝杯咖啡,让他在店里坐坐,跟自己聊聊天,她觉得不亏。
剧组在这里就待了一个星期不到,走的时候,留下了一些花哨的摆设,比如油菜花田边的秋千,比如洱海边的白桌子、半球型玻璃小吊篮坐椅,当地人把那些东西一裹脑的全拆了,等路菲菲知道的时候,已经拆了个干干净净,连木头架子都当柴火给烧了,玻璃小吊篮被田乐捡回客栈,放在庭院里,现在上面趴着一只懒洋洋的小奶猫。
按当地人的说法:“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碍事。”
他们完全想不到,未来会有外地游客跑过来,在这些白桌子,玻璃小吊篮旁边排上几小时的队,就为了坐上去,拍那么几张照片。
喜洲这边还有一些涉及到交通方面的问题,需要一点一点的解决,对于路菲菲来说,它们已经从需要重点帮助的项目,变成了一个日常运营,只要安排人盯着就行了。
自从应帆事件之后,路菲菲与一些一直都没怎么说过话的公司搭上了关系,有人攒了个局,找了个由头大家出来一起聚聚,联络一下感情,顺便看看有没有好项目,可以交流交流。
老李回答:“那倒不是,那几个人,我在新闻里见过。而且,也没跟我要钱。”
他忽然又说了一件事:“对了,应帆还说,她很重视朋友,所以,她虽然把朋友介绍给我,但也不喜欢她介绍的朋友们之间,越过她互相交流,所以,我也没加这些人的联系方式。”
这是什么经纪人禁止艺人私联的行为……
路菲菲嗤笑一声:“她应该去开经纪公司。”
如果只是抄抄她的打扮,买的小零碎就算了,蹭她的名字那可不行。
现在还没开始骗钱,等开始骗了,那就防不胜防了。
就好像《□□》那款游戏里的操作一样,先将传播途径点满,再突然拉高致死率,医药研发速度拍马都追不上。
路菲菲让法务和公关去处理这件事,该发声明发声明,别的她认识的人,由她亲自去提醒。
被她说过的人都如梦初醒:“啊?你们原来不熟啊?我还以为你们都合作过好多次了。”
“幸好你说,不然我明天就要跟她签合同了,我想能跟你合作好几次的人,肯定很不错。”
“我的天,她说得有模有样的,她还给我发了你们一起买的花瓶。”
……
路菲菲此时才知道,原来自己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成了“高标准严要求”的代名词。
能跟路菲菲合作一次,说明专业技术过硬,不然不可能入了路菲菲的法眼。
能跟路菲菲合作第二次,说明不仅专业技术过硬,而且人品非常好,不然以路菲菲对合作方的要求,但凡响应速度慢一点、专业技术差一点,态度不够端正……就不会有以后了。
曾经有人说路菲菲太计较细节,后来发现,凡是被她看不顺眼的合作方,最后都会闯出能上新闻的大祸来。
于是,在能选择的前提下,优先选择曾与路菲菲合作过两次以上的公司,如果能指定当初跟路菲菲对接的那个人就更好了。
“菲菲优选”,值得信赖。
难怪应帆要努力打造跟自己是好闺蜜的人设,就像她给她自己名下的那几个账号买浏览量一样。
问题是,光营销“我跟路菲菲很熟”的人设有什么用?
没实力,不是很快就露馅了吗?
她甚至连跟她要蹭的路菲菲的合作都不好好做。
难道是想干完一票就离开中国?
一干人中,只有一个人对路菲菲说:“我没信过她。”
路菲菲夸他:“你真是慧眼如炬。”
他回答:“不是我有慧眼,是她编得太离谱了。”
他这边听到的一个故事是:路菲菲曾经与她一起做了一个项目,那个甲方对路菲菲的方案本来是不满意的,路菲菲跟甲方负责人睡了,于是甲方通过了。
“当时我说,那个甲方负责人是女的,路菲菲怎么睡她的?她说,不是路菲菲亲自去睡的,是派了她手下一个叫段风的人去睡的。而且,她把细节说得太详细了,就像是她把段风卷起来,送到李莉床上似的。
我真想提醒她,传八卦不是这么传的,连段风的心理活动她都知道,这是住在别人脑子里了吧。”
把从各方来的细节整理了一下,路菲菲大概拼出了应帆这么干的原因,她要让人觉得自己跟她关系特别好,然后,获得合作机会。
为了强调是她有能力,而不是她蹭“路菲菲”的名字,才得到机会,就要说路菲菲没能力,全靠睡睡睡,真正干活的都是她。
何况,她还打造了跟路菲菲关系特别好的形象。
别人听了这些八卦,也不会专门跑到路菲菲面前求证:“你是不是靠睡才得到的订单?你跟应帆合作的时候,是不是把活都让应帆干了?”
传这种谣言的成本最低,受害者无法自证清白。
应帆到底是怎么想的,路菲菲已经不想问了,反正也不指望能听到什么真话,按自己脑补的来就行了。
公司里的法务和公关已经按流程,对外发布公告,说发现有组织和个人谎称与本公司有合作关系,请大家不要上当,曾与本公司合作过的公司和机构名称都在本公司的网站上可以查找到。
搞传媒和市场的人,传八卦传得飞快。
不到一天的功夫,应帆的故事就传遍了圈子,更多人如梦方醒t,更多的故事被揭出来。
她不仅为路菲菲编了苏格兰贵族前男友,还为自己编了红三的身份,家里什么都不缺,出来工作只是为了实现自我价值。
应帆无声无息地消失了,带着老李预付的两万块钱一起。
老李很悲伤,现在他就是后悔,为什么在路菲菲第一次告诉他,应帆那几个大号的数据有问题的时候,没有提高警惕,反而还替她开脱。
真是吃饱了撑的。
他很悲伤,要什么面子啊,要了面子亏了里子。
他对路菲菲说:“路总,下回,要是你发现有什么问题,一定要强势让我听你的啊!”
路菲菲笑道:“那多冒犯啊~哈哈……”
良言难劝该死的鬼,说多了,还以为两人有什么私人恩怨呢!
该说的说一次,就行了。
再多,就不礼貌了。
第168章
刚开始, 商户们觉得老李说得对,应该多找几家合作,这样, 万一哪一家熄了火, 还有其他的可以顶上。
现在, 他们又发现, 这个世界的水太深, 能验明一家的资质, 确定这家是靠谱的好合伙人, 已经很不容易了。
应帆那种瞎编自己认识这个人, 认识那个人, 到处骗合同的行为能判吗?
当然不能。
她只是说自己跟这个是朋友, 跟那个是朋友。
即没有ps与名人合影的照片, 也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文件证明自己的公司是跟那个名人一起开的。
完全是“空对空”的口嗨。
否则, 某位影视圈到处空手套白狼的妲己, 在某部知名科幻电影上映的时候, 就该被抓了。
他对外大力宣传刘天王和梁影帝要参演, 谁要是来演, 就是跟“双影帝”合作, 还能免费跟刘天王合影。
先忽悠来了第一个演员,谈的片酬五万块, 合同签好,演员发现自己被骗,根本就没有刘天王,再加上认定剧组是个草台班子, 当即退出该科幻电影剧组,还付了违约金。
所以, 在该系列电影第一部 的片尾,还“特别鸣谢”了一下刘天王。
连刘天王自己都懵逼,自己啥都没干,怎么就被鸣谢了。
唯一的区别是,影视妲己是真的有在好好做事,把片子做成了。
应帆完全没想着以后,只要合同签了,后面做成什么样,就随他去吧。
编名人朋友的身份,判不了。
接单不好好干活的,连商业纠纷都不算,不然多少装修公司都该倒闭了。
能起诉的只有应帆拐了老李的两万块钱跑路这件事。
路菲菲问老李要不要告应帆。
老李思来想去还是没去法院起诉,他的理由是,应帆人都不见了,就算缺席宣判,上哪儿找她强制执行去?
而且,前面应帆公司还是做了一些写稿和拍照工作的,虽然稿子质量不行,拍照质量也不行,但她要硬说这就已经是价值两万的工作了,那岂不是还得跟她撕扯?
“打官司哪有这么容易的,特别是民事诉讼……唉……”老李叹了口气,“我以前打过官司,判我胜诉了又怎么样,我找了律师,律师费就花了八万块,我胜诉了,被告要赔偿我一万五千块,但是法院没有支持律师费,说这是不必要的开支。
我等于花了八万,拿回了一万五千块……唉……当时是一时生气,觉得花多少钱都得讨回这个公道,如今想想,真是……我年纪大了,已经没那么大的气性了,算了吧。都怪我自己,轻易相信了别人。”
路菲菲心想:你不是轻易相信了别人,你是太有自尊心了。
就如同许多粉丝维护自己支持的艺人一样,艺人念错了字,她们替艺人解释“只是嘴瓢了”,然后艺人自己出来解释说真的是不认识这个字。
艺人干了坏事,她们替艺人找理由,艺人犯了法都能洗。
未必是因为多爱这个艺人,只是因为“这个艺人是我选的,要是质疑他,就是质疑我的眼光,我眼光可好了,怎么可能不好,你骂他就是骂我。”
路菲菲见过太多这样的人了,所以,对于老李的坚持与执着,她即不细究,也不想劝他,反正也劝不动。
与喜洲商户的合作又变成了路菲菲一家公司负责。
有一家影视公司已经敲定喜洲做为新剧的拍摄地点,已经找了好多地方,就喜洲这边的条件最好——花多游客少。
如果能拍出个爆款,对喜洲来说,是个极好的机会。
遗憾的是,路菲菲围观了两场戏,从台词和演员敷衍的态度来看,这大概是个洗钱剧。
他们几乎没有使用村子里原有的房屋和场景,而是要各种搭新的。
这些,都是可以拿去报账的。
比如一棵树苗五毛钱,他们可以报成十块钱。
一部剧里现种的又岂止一棵树,一盆花。
此时还没有人发生“靠数钱维持的快乐过不了五月”“武月很开心”事件,更没有人追究阴阳合同的事情,路菲菲看着那些名不见经传的主演们,心里想着:不知他们的合同上写着多少钱,实际到手又是多少钱。
这个世界充满着套路,以及不靠谱的“专业人士”。
这剧是不是洗钱剧,也不是外人能评判的,能见到的是剧组确实支付这里的场地管理费了,而且演职人员也在店里消费,稍微拉动了一下消费。
刚开始还有演员想白吃白喝店里的东西,说我会给你做广告,我一发出去,不知道会有多少人来。
结果店老板无情地甩出来一句:“我不认识你。”
只有一个年轻的男演员确实白吃白喝到了,不过与他的身份无关,他长得确实挺清秀可人,还带了一丝纯洁的羞涩,店老板喜欢这种风格的小男生,免费给他喝杯咖啡,让他在店里坐坐,跟自己聊聊天,她觉得不亏。
剧组在这里就待了一个星期不到,走的时候,留下了一些花哨的摆设,比如油菜花田边的秋千,比如洱海边的白桌子、半球型玻璃小吊篮坐椅,当地人把那些东西一裹脑的全拆了,等路菲菲知道的时候,已经拆了个干干净净,连木头架子都当柴火给烧了,玻璃小吊篮被田乐捡回客栈,放在庭院里,现在上面趴着一只懒洋洋的小奶猫。
按当地人的说法:“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碍事。”
他们完全想不到,未来会有外地游客跑过来,在这些白桌子,玻璃小吊篮旁边排上几小时的队,就为了坐上去,拍那么几张照片。
喜洲这边还有一些涉及到交通方面的问题,需要一点一点的解决,对于路菲菲来说,它们已经从需要重点帮助的项目,变成了一个日常运营,只要安排人盯着就行了。
自从应帆事件之后,路菲菲与一些一直都没怎么说过话的公司搭上了关系,有人攒了个局,找了个由头大家出来一起聚聚,联络一下感情,顺便看看有没有好项目,可以交流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