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我从n市到z市,到中心车站转车,上了一部去z市的车。这时候,上来一位60多岁的老哥,他象和所有的人都很熟似的,一上车就絮絮叨叨地自个说起话来,让人感觉好象在和老友说话。后来他点上了一支烟,吸了一口,眼尖的售票员看见,马上就说道:“老师傅,请不要在车上吸烟好吗?”这位老哥一听来火了,边抽边唠叨起来:“哼,怎么就不能抽烟呢?我不抽烟怎么过日子?你难道不知道,这烟瘾一上,就象沾上了鸦片,不抽能行吗?你叫我不要抽烟这不是要我的命吗?烟就象三餐吃饭,你不吃饭能行吗?”他好象越说越火,说得售票员再也不敢吱声了。后来司机说了:“您老别生气,不是不能抽烟,你打开窗户抽吧!”这老哥的火气还是和那烟气一样不散,他继续说道:“没有听说过坐车不能抽烟的,你凭什么叫我不要抽烟啊?你能不吃饭吗?如果你能不吃饭,那我就能不抽烟。再说了,抽烟犯了哪一条法律呢?我要不抽烟,这烟草卖给谁呢?国家的烟草税从哪而来?我抽烟也是在纳税啊,你以为我什么都不懂吗”
    他继续不停地念叨着,在他的意识里,他当然是没错的,因为他最少知道他在车上抽烟是不犯法。倒是售票员和司机都哑口无言了。我就坐在这位老哥的身后,他的烟臭味呛得我好难受,我本想对他说:“你抽烟当然是不犯法的,但却有违社会公德!”但后来想了一下,终于还是忍了下来,觉得车上这么多人谁也不说,谁也能受得了,我为什么就不能忍下呢?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其实这位老哥自我感觉是非常良好的,他抽的是自己的烟,因此他当然觉得自己是没错的,而且不犯法(在他的思维中,他可能从来不知道什么叫社会公德),倒是那位售票员无理取闹了,因为她对别人的个人习惯横加干涉,她是应该受到遣责的一方。而售票员却是公众认可的好人,是正义的,因为这位老哥违反了社会公德,她站在公众的利益上出来说话,她的行为是正义之举。按理,她的这种行为是应该得到社会公众的支持,但她却没有得到。公交车司机可以说是个执法者,他有权利也有理由要求别人不要在公交车上抽烟,但可能这位司机哥哥觉得这位老哥不怎么好惹,所以也就只能做个好人出面给双方调和。而我呢?一个群众,也是一个受害者,当然也应该是个社会公德的维护者,我又做了些什么呢?我本可以站出来说:“老哥,你的行为虽然没有违反法律,却违反了社会公德!”但我没有这样做,我只是捂了下鼻子,把头扭到一边。退一步说,售票员在受到反驳嘲讽的时候,她明显是个正义的弱者,再退一步说,她是个妇女,而且是为了大家的利益而蒙受污辱的,所以我们更应该支持她。
    可为什么就没有一个人站出来支持她呢?我后来总结了一下,有四个原因,其一,或者我们都怕这位老哥,因为他可能代表着一种社会黑恶势力,既然是黑恶的,当然会让良民们害怕;其二,做为司机这个执法者,他也做起了老好人,司机都说可以打开窗户抽烟了,我们又能说什么呢?执法者且能忍,那么小百姓又能奈之何呢?其三,大部分的中国百姓都安分守已,决不想惹事生非,而忍耐又是中国人的优良传统,是值得我们和再接下去的几代人学习的,门前雪和瓦上霜绝对是有不同等级的概念;其四,习惯了麻木的思想,不就抽支烟吗,你大惊小怪什么?再说别人都无所谓了,又关我们什么事呢?哈哈,就这一车人,这一小撮的中国人,足以代表我们民族的一种态度,叫做“事不关已”
    可后来我一直后悔这事的结果,为自己当时不发一言而责备自己懦弱,也想到了当时也肯定有好多人和我一样,想说,但没有说;或想说,但不敢说;总之,当时大家都没说。虽然这是一件小事,却让我感觉,在我们生存的社会里,某些陈规陋习,始终不能及时更改,原因在于:无知、无能、无关、无言、无所谓最终见怪不怪。这些东西要想规范和更新,除非等到一些人和事自然而然地寿终正寝,那么这些陈规陋习才会随之进入黄土。就比如这位老哥后来有一天他总要去世的,那么,那天我们再来乘坐这一班车时,也许车内都是一些能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的新新人类,那时,这车上的空气,也许就会清新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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