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躲过初一,没躲过周五
    胡欢只觉得眼前一花,海克塞尔就消失了,同时他也失去了对第三头蛮力巨猴的感应。
    胡欢瞧瞧吐出了蛮力巨猴群的物神卡,他惊奇的发现,上头还是四只猴,只是有两只都是半残不废的状态。
    “蛮力巨猴群,好像有点秘密啊!”
    胡欢之前,因为不太重视这张物神卡,也没觉得这群猴子有什么特别,但这一次却让他生出了奇怪的感觉。
    胡欢遍搜平生记忆,却没找到任何相似的事件,要说……其实蛮力巨猴群,这种不管被重创成什么样,都能够死而复苏的特质,还真有点像恶魇。
    海克塞尔望着青铜箱子,以及空空如也的后面,脸沉似水,她说什么都不明白,胡欢究竟怎么逃走。
    她伸手一抓青铜箱子,低声说道:“总有你逃不了的时候。”
    随即,这位红日集团的金花雀,就消失在夜色之中。
    胡欢收起来蛮力巨猴群,这张物神卡暂时已经不能用,他有些气结,心道:“我的机械小美人儿,就这么被人给打劫了?”
    “你一个女的,打劫这玩意干啥用啊?”
    他实在睡不着,翻来覆去了好一会儿,忽然坐了起来。
    严苓色见他脸上全无倦意,也没有劝说他继续好好睡觉,毕竟胡欢也是职业者,还是肉体向的战士族系,就算几天几夜不睡觉,也不是什么大问题,熬得住。
    严苓色仍旧看书,没有理会胡欢,胡欢忽然问道:“老师,那个女的什么来历?为什么你看起来,有点畏惧她?”
    严苓色哑然失笑,说道:“你从哪里看出来我畏惧海克塞尔?”
    “我不是畏惧,只是担心她对学员们出手。”
    “红日集团可不是慈善家,他们什么脏活都干。身为执行官,海克塞尔绰号金花雀,是最顶尖的国际杀手。”
    “在现代文学馆之外,任何地方,你遇到海克塞尔,都要赶快逃走……”
    “算了,你应该逃不走。”
    “总而言之,海克塞尔是个动辄杀人的女魔头,跟我一样是生命族系,她是三阶的猎兽行者,能够驾驭复数的异妖之力。”
    “就算是我,也不敢说能稳赢她。”
    胡欢想了一想,暗暗忖道:“这个女人,把我的两只猴,打成猴墩的时候,明显也像个猴。不知她驾驭了什么样的异妖。”
    胡欢对生命族系不太熟,当初太平天兵有人,创出了兽神术,也是生命族系的路子,但跟现在全球流行的生命族系,完全不同。
    兽神术是驾驭兽神之力,拥有强横的兽斗气,并不会变化成巨龙,也没有驾驭异妖的法门。
    胡欢沉思了一会儿,又问了一句:“她忽然冒出来,还说自己跟灵魂教派有关系,那个灵魂教派是什么?”
    严苓色并不知道,胡欢醉翁之意不在酒,还是认真的回了一句;“灵魂教派是世界三大职业者宗教之一,另外两家是机械神教和古典魔法教派。”
    “灵魂教派非常诡异,好几个国家都把他们列为恐怖组织,就算我国跟他们也没有任何交流。唯一的好事儿,就是他们一直都活动在南美和欧洲,很少跟我们硬碰。”
    胡欢随意又问了几个问题,他的问题看似杂乱无章,东一榔头,西一棒槌,什么都问,实际上始终围绕红日集团和海克塞尔。
    胡欢还是很想把老朋友送的礼物取回来,那可是周丘生送的,很有纪念价值,不能让海克塞尔拿走。
    在从严苓色这里,打听到了各种消息后,胡欢还真有些为难,暗暗忖道:“三阶顶尖的职业者,还是国际有名的杀手,肯定比令狐音的战斗经验更为丰富,也一定更加难缠。”
    “凭我的实力,挑不过!”
    “硬干不行,只能智取了。”
    胡欢脑海中浮现了几个计划,决定明天一早,就去从海克塞尔手里,夺回老朋友所赠的机械女神。
    严苓色回答了一会儿问题,就继续去看书了,胡欢也很干脆的倒头就睡,没有再出什么幺蛾子。
    第二天一大早,胡欢本想旷课,奈何他晚上是在严苓色的办公室睡的,所以早上就直接被班主任拎去了课堂,没机会逃课。
    今天是周五,来讲课的老师,讲的是职业者常见的生活系职业分部。
    通俗一点讲,就是职业者如何赚钱。
    在中国这边,大多数职业者都是军人,拿的都是津贴,但在外国,大多数职业者都跟跨国集团有牵连,拿的都是顾问费,非常富有,绝非一个月几十块的津贴可比。
    这堂课,并不是为了宣扬国外职业者和国内职业者的贫富差距,而是为了进行人生观,财富观的教育,免得这些职业者和未来的职业者,被外国公司收买。
    这种课程,相当之有趣。
    但胡欢却没兴趣听,因为他对金钱就没什么兴趣。
    他父亲给的钱,他给了战友家属,他赌桌上赢来的钱,他直接就捐掉了,甚至他捡到的钱包都赔偿给了蛋蛋被打碎的老大爷。
    就算外国公司出多少钱,胡欢也不可能被收买。
    好容易熬到了下课,胡欢发现凌霄没来,顿时有些憋气,这意味着没有人请客,他可能要去吃食堂了。
    胡欢在教室里,坐了一会儿,等同学们都离开,这才不情不愿的起身。
    他算计今儿食堂都有什么菜,准备对付一口,却没想到,居然就出了点意外。
    当胡欢准备打餐的时候,食堂的大妈很爽快的告诉他:“你的饭卡里没钱了。”
    胡欢惊道:“我一顿都没在食堂吃过饭,里头怎么会没有钱?应该有几百块才对啊?”
    他正在跟食堂的大妈争执,一个声音柔柔的答道:“胡欢同学,你饭卡里没钱,我帮你买单吧。”
    胡欢瞧了一眼,主动帮自己买单的女同学,似乎有些眼熟,就问了一句:“我饭卡不应该没有钱的。”
    这位女同学吃吃一笑,说道:“你和我一样,都在食堂请过客,饭卡里怎么可能还有钱?”
    “我都是后来又自己充值了几百块。”
    胡欢这才恍然大悟,也想起来这个女同学是谁,忍不住暗暗在肚内嘀咕了一声:“原来是苏苏苏。”
    “她的运气好生无敌,说请全班吃食堂,我躲过初一,没躲过周五,居然还是被她请客了。”
    第十八章、我家表姐多
    胡欢跟苏苏苏不太熟,也不好意思多花人家的钱,只买了两份凉菜,五份肉菜,十份素菜,要了二十份米饭。
    因为是苏苏苏请客,所以胡欢就跟她坐到了一张桌子上,同桌的还有几个女同学。
    这些女同学,从没在食堂见过胡欢,还是都挺好奇的,有个女同学扒了一口饭,也没把话压下去,就按耐不住的问道:“胡欢,你和凌霄什么关系啊?为什么她总请你客?”
    “表姐啊!”
    “哦哦哦!原来是表姐。”
    “张明宇为什么也总请你吃饭?”
    “表哥!”
    “我去,你们家人口这么多?”
    “上次那个请客的帅哥呢?”
    “当然也是表哥了,我家表姐表哥多,好大一家子人口呢。”
    几个女孩子都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她们算是想明白了,胡欢却一阵无语,他人生经验丰富,智慧通达,当然知道该如何应对这种场面。
    这种时候,说真话麻烦大,随口一个善良的小胡话,对大家都是好事儿。
    反正他也不愁凌霄会辟谣。
    张明宇更不会。
    至于吴越,跟大家就不是一个生活圈子,连碰到碰不到。
    就算辟谣了,先入为主的人也不会相信。
    呵呵,人类!
    听到胡欢说,凌霄是表姐,苏苏苏眼睛微微一亮,对胡欢就更热情起来,还起身去替他盛了一碗汤。
    胡欢差点就下意识,想让对方喂他,但一想到对方不是凌霄,就只能叹了口气,闷闷的自己喝。
    他忽然又想念,周丘生所赠的机械女神了,暗暗忖道:“机械神教不知道把机神术推演到什么地步了。至少这个机械女神,能够帮我剥水果吧?剥虾,扒蒜蒜,拍个黄瓜什么的总能干吧?”
    “那个叫什么海克塞尔的,一个女的,她也没这方面的需求,抢我的机械女神干嘛?”
    “就算是磨豆腐,她也凉啊!”
    九三年,材料工业还没那么发达,并没有拟真皮肤之类。胡欢也检查过,那玩意全身都是合金,只是设计精巧,看起来跟真人无异,但身上都是硬邦邦。
    全身哪个部位都比胡欢的硬。
    总而言之,这是一件正经的玩意儿。
    “本来想早上去找海克塞尔,拿回我的机械女神,结果被班主任逮住,看着我上课了,下午抽空去吧。”
    “丘生送我的礼物,决不能落入他人之手。”
    胡欢想念机械女神的时候,周丘生正打开远程监控,通过机械女神的双眸,观察情况。
    他当然就只能看到海克塞尔,这位老先生,本来就倔犟的短发,忽然就竖直了,忍不住叫道:“胡生有些手段啊!”
    “居然连红日集团的金花雀都搞到手了。”
    “两人若非住一个房间,我绝不能在这会儿,看到海克塞尔换内衣。”
    “会长针眼啊!”
    “不能看了,要换个角度。”
    其实海克塞尔并没有什么香艳镜头,她就是脱去睡衣,换了出门的外套而已。
    今天的海克塞尔,换了一身这个时代的美国大妞,最常见的牛仔长裤,白衬衣搭配花色外套,脚下是一双马丁靴,头发在脑后挽起一个简单的发髻,看起来清爽又美艳。
    周丘生通过机械女神的双眸,把周围打量了一遍,当他看到窗外的一个熟悉建筑,露出一个微笑,自言自语的说道:“原来是在北京,我就知道这个老狐狸,从不肯相信人,就连老朋友都提防一手。”
    “我问他在身地方,他都不肯说,但现在科技这么发达,他这种老古董,如何能够跟得上潮流?”
    “科技才是第一生产力!”
    “科技始终取得最后胜利。”
    “自然哲学才是新法的未来。”
    “什么天演术,原虚法,物神术,机神术,古典魔法,统统狗屁不是,违反自然科学的玩意,注定要被淘汰。”
    “我这就去给小胡好好上一课,现在就让助理买机票,明天下午,就去请他喝下午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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