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季微白和祁则晟的剧情我是想通过后文引出的,但是真到那时我觉得我就不用引出了,所以才先题外剧透了一部分。
第52章
季微白在自己的床上看到几张纸钞和硬币的时候,一开始还并不以为意,只以为是谁随手把钱放错了床铺。
不过随后无意识地算了一下钱数时,却隐约觉得这个数字有点耳熟,然后猛然记了起来,之前订爱伦娜的蛋糕礼盒时,刷出去的不就是这个钱数吗?
他突然转头,问室友:“我床上的钱是谁放的?有人看见吗?”
却听同寝室的一个男生说道:“是一个二年级的师兄过来让我放你床上的,说是还你的钱。怎么,弄错了?”
季微白却没有回答他,就一路冲出了寝室。
刚冲出寝室的时候,他是一往直前,非常利落地想要直闯顾臻的寝室的。但是随着走廊上的凉风一吹,他的脚步却也缓慢了下来,慢慢地变得沉重。
季微白想:我这是在干什么?
去质问顾臻为什么要还他钱?这不是再明显不过了吗?顾臻不愿意接受他的礼物,所以要把钱还回来,想要和他划清界限。
可是,季微白想,为什么要做到这种地步呢?
说到底,他送的也不过是一个蛋糕而已。若是顾臻不愿意收下,不喜欢吃,扔掉也无所谓。可是他却偏偏要算好了钱,一分不差地还回来。
这是什么意思?
他的告白被拒绝,所以连朋友都不能做了?
这个念头几乎沉重到让他无法呼吸。
高三的那一年,是他过得最为孤单的一年。虽说前几年他就过得不怎么像样——初二和白莎莎分手之后,他就变得偏激,孤僻,厌憎人群,讨厌与人相处,甚至连成绩也一落千丈。在那之前,他其实也曾是个好学生。
但就算在当时他也没有像这样觉得孤单。
也许是因为他喜欢白莎莎的程度并没有他自己以为的那样深。
季微白和顾臻熟悉起来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就对以往的事情慢慢看开了。那时候他根本没有自觉喜欢上顾臻的意识,只是觉得这个邻桌同学真是厉害,似乎不管什么事情都不会动摇。
至少对于季微白来说,顾臻的处境比他糟糕多了,因此反而衬得他的纠结和固执越发微不足道,衬得他那自觉天都要塌下来的烦恼其实幼稚可笑。
了解到这一点,季微白就仿佛一夜之间长大了许多。
后来他就开始注意顾臻。
刚开始和顾臻成为朋友的时候他觉得这个邻座的同学未免太过优秀和完美,后来才意识到,顾臻的完美背后是一堆的臭脾气和莫名其妙的矜持自傲。
然而就算这样,季微白还是觉得顾臻很好,他甚至自己找了各种理由给顾臻开脱——内心骄傲,那么就不会行为下作;态度冷淡不合群,说明他的友谊贵重而不廉价……总之顾臻什么还没说,季微白就已经自己替他作了所有的解释。
归纳到一句话,就是季微白喜欢顾臻。
而这样的爱慕让人觉得无比孤单,且患得患失。对方高考之后的告白,其实季微白困兽之下作出的努力——到那一刻为止,他对未来还毫无准备。
分离来得太过仓促。
于是季微白重拾起了至今崭新的旧课本,努力尝试着复习那些其实他自觉根本没有真的进过脑子的试题。这无疑是十分艰难的,一个人一旦习惯了懒散,想要把坏习惯纠正过来就会变得比以往养成习惯还难好多倍。
实在觉得一团乱麻头昏脑涨的时候,他就打开日记本,给顾臻写情书。
写一行一行,虽然羞耻Play,但是对于季微白来说却是完全发自内心的肉麻语句。因为情感真挚,所以他竟也不觉得羞涩。
这样慢慢写着,就写了整整一本。
季微白踌躇满志,决心坚定,每当学习到空闲的时候,就拿起笔记本涂涂写写。日记本是其一,除此之外,他还有一本专门写满了各种追求计划的小册子。偶尔从络上看到什么触动人心的小段子,他就把它们都记下来,想着有一天可以对顾臻用。
这种事成了季微白空闲时候的休闲娱乐,和促使他读书的动力。因为有着这样的目标,繁重和杂乱的课业似乎也变得没有那么难熬起来。
第52章
季微白在自己的床上看到几张纸钞和硬币的时候,一开始还并不以为意,只以为是谁随手把钱放错了床铺。
不过随后无意识地算了一下钱数时,却隐约觉得这个数字有点耳熟,然后猛然记了起来,之前订爱伦娜的蛋糕礼盒时,刷出去的不就是这个钱数吗?
他突然转头,问室友:“我床上的钱是谁放的?有人看见吗?”
却听同寝室的一个男生说道:“是一个二年级的师兄过来让我放你床上的,说是还你的钱。怎么,弄错了?”
季微白却没有回答他,就一路冲出了寝室。
刚冲出寝室的时候,他是一往直前,非常利落地想要直闯顾臻的寝室的。但是随着走廊上的凉风一吹,他的脚步却也缓慢了下来,慢慢地变得沉重。
季微白想:我这是在干什么?
去质问顾臻为什么要还他钱?这不是再明显不过了吗?顾臻不愿意接受他的礼物,所以要把钱还回来,想要和他划清界限。
可是,季微白想,为什么要做到这种地步呢?
说到底,他送的也不过是一个蛋糕而已。若是顾臻不愿意收下,不喜欢吃,扔掉也无所谓。可是他却偏偏要算好了钱,一分不差地还回来。
这是什么意思?
他的告白被拒绝,所以连朋友都不能做了?
这个念头几乎沉重到让他无法呼吸。
高三的那一年,是他过得最为孤单的一年。虽说前几年他就过得不怎么像样——初二和白莎莎分手之后,他就变得偏激,孤僻,厌憎人群,讨厌与人相处,甚至连成绩也一落千丈。在那之前,他其实也曾是个好学生。
但就算在当时他也没有像这样觉得孤单。
也许是因为他喜欢白莎莎的程度并没有他自己以为的那样深。
季微白和顾臻熟悉起来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就对以往的事情慢慢看开了。那时候他根本没有自觉喜欢上顾臻的意识,只是觉得这个邻桌同学真是厉害,似乎不管什么事情都不会动摇。
至少对于季微白来说,顾臻的处境比他糟糕多了,因此反而衬得他的纠结和固执越发微不足道,衬得他那自觉天都要塌下来的烦恼其实幼稚可笑。
了解到这一点,季微白就仿佛一夜之间长大了许多。
后来他就开始注意顾臻。
刚开始和顾臻成为朋友的时候他觉得这个邻座的同学未免太过优秀和完美,后来才意识到,顾臻的完美背后是一堆的臭脾气和莫名其妙的矜持自傲。
然而就算这样,季微白还是觉得顾臻很好,他甚至自己找了各种理由给顾臻开脱——内心骄傲,那么就不会行为下作;态度冷淡不合群,说明他的友谊贵重而不廉价……总之顾臻什么还没说,季微白就已经自己替他作了所有的解释。
归纳到一句话,就是季微白喜欢顾臻。
而这样的爱慕让人觉得无比孤单,且患得患失。对方高考之后的告白,其实季微白困兽之下作出的努力——到那一刻为止,他对未来还毫无准备。
分离来得太过仓促。
于是季微白重拾起了至今崭新的旧课本,努力尝试着复习那些其实他自觉根本没有真的进过脑子的试题。这无疑是十分艰难的,一个人一旦习惯了懒散,想要把坏习惯纠正过来就会变得比以往养成习惯还难好多倍。
实在觉得一团乱麻头昏脑涨的时候,他就打开日记本,给顾臻写情书。
写一行一行,虽然羞耻Play,但是对于季微白来说却是完全发自内心的肉麻语句。因为情感真挚,所以他竟也不觉得羞涩。
这样慢慢写着,就写了整整一本。
季微白踌躇满志,决心坚定,每当学习到空闲的时候,就拿起笔记本涂涂写写。日记本是其一,除此之外,他还有一本专门写满了各种追求计划的小册子。偶尔从络上看到什么触动人心的小段子,他就把它们都记下来,想着有一天可以对顾臻用。
这种事成了季微白空闲时候的休闲娱乐,和促使他读书的动力。因为有着这样的目标,繁重和杂乱的课业似乎也变得没有那么难熬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