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平带着人去搜查厕所了,确定两个厕所都没人,把男厕和女厕搜查了一个遍。
    陆羽、张山和慕云三个人坐在吧台休息,很有颜色的服务员给他们三个人弄来三杯牛奶,陆羽要结账,天哥死活不肯收,道:“三杯牛奶用不了几块钱,你们办案这么辛苦,就算是我们一点小心意。”
    “你们这老板是赚翻了吧,几块钱成本的牛奶,放到这儿竟然得三十块钱一杯……还分大、中、小杯?”
    “嗨,主要是包装嘛,我们这儿还有人工费和店面费呢。”天哥摸了摸头解释道,既然人家一个劲儿的请自己喝,他们仨也不推辞了,拿着杯子喝起来,一会儿的功夫厕所那边就检查完毕了。
    冯平手里拿着两个物证袋,把手套随手扔进了大厅大垃圾桶里。
    他左手拿着的物证袋是一把小刷子,是在市面上很常见的那种油刷,多数的小吃地摊都会用这种刷子给食材刷酱,譬如摊煎饼的摊、烧烤摊等。
    “陆队,我们在男厕所的纸篓里发现了这个,在马桶盖上发现了这个。”
    他又举起右手的物证袋,里面是一堆黑色的粉末,但数量很少。
    陆队拿起他左手的物证袋,带上手套把刷子从里面拿出来,他看到刷子的前端还有些许黑色的粉末,和另外一个物证袋中的粉末应该是同类物质。
    张山打开另外一个物证袋,用鼻子闻了闻。
    “你怎么看?”
    陆羽把刷子举到和视线水平,一遍仔细的观察着刷子一边问道。
    张山道:“是石墨粉。”
    “是的。”陆羽点头,“和我们想的一样,凶手就是……”
    他的话说了一半,忽然转过头看了一眼吧台的天哥。天哥在酒吧里工作这么多年,是个很有眼色的人,连忙道:“马上就得开工了,我去后厨帮个忙,你们先聊着,有什么需要就叫我啊,刚才老板打电话了,说让我安排好你们,照顾不周的地方多见怪啊。”
    “客气了,快去吧。”陆羽微笑说,见天哥走了以后才继续接着没说完的话道:“和我们想的一样,凶手就是利用石墨粉提取的指纹。”
    张山的脑海中尽可能的想象着当天晚上现场的画面。
    他搀扶着慕云离开酒吧,凶手见二人走后趁着服务生没有把二人的酒杯收走,迅速来到二人的桌子前,带着手套把杯子拿起来,趁人不备便来到了男厕所,确定四下无人之后将厕所门繁琐。这个酒吧虽然很火爆,但是厕所却比较简陋,男女厕所都只有一个坑位,甚至男厕所连小便池都没有,只有一个单独的房间,进去以后就是一个冲水马桶,不论大便小便都在这儿解决,这一点设计不是很合理,也不是很卫生。
    凶手反锁了厕所门之后便把马桶盖盖上,把马桶盖当成了一个临时的“实验台”,将两个杯子放上,把提前准备好的东西都放好,开始了他的指纹提取。在提取指纹的途中,秦波来到了厕所门口敲门,问:“里面有人吗?”
    凶手低声回复了一句,有人,等等。
    秦波在外面烦躁的踱步,等了足足两分钟,终于不耐烦的继续拍着门,“好没好啊?是不是掉里头了啊?”
    凶手在里面沉声回复:“快了,再等会儿。”
    秦波是个急性子,又喝了点酒,没有那么多耐心继续等下去了,因为他已经等了将近五分钟了,就这样,又等了一分钟见里面的人还不出来,他便骂骂咧咧的返回了包间,对其他几个朋友吐槽,其他几个朋友还调侃说秦波肾不好,喝了这么点酒就上厕所了,改天给你弄两条鹿鞭补补。
    包间里几句调侃的玩笑让秦波把刚才上厕所时遇到的不快抛之脑后,很快便欲上心头,和其他几个朋友一起把陪酒女们带走,准备回酒店好好的“发泄”一番。
    就在这时,厕所内的凶手把指纹也提取完了,他把刷子很随意的丢在了纸篓里,又掩人耳目的往纸篓里扔了几张卫生纸把刷子盖住。然后把马桶盖打开,将剩余没有用完的石墨粉倒在了马桶中,按下了冲水。
    伴随着马桶出水口的漩涡,石墨粉打了个转便汇入管道。杯子是这起案件当中最关键的证据,他是不可能把它留在厕所的,于是便把刚刚做好的橡胶指纹模型放在兜里,又把杯子随身装好后,低头离开了厕所。他站在门口,发现刚才要上厕所的人不见了,也没放在心上。就在他离开厕所之后,看到秦波的包间是空的,便匆匆朝着停车场追去……
    ……
    思绪拉回到现实,张山说:“凶手是个男的,当天晚上应该背着一个男士单肩背包或大的斜跨包。”
    “为什么这么说?”慕云不解道。
    至于凶手为什么是男的,这很好解释,因为女人不会去男厕所进行指纹提取。
    所以,慕云要问的是凶手的第二点特征,为什么张山这么断定凶手会背包呢?
    没等张山回答,陆羽抢先一步道:“凶手把刷子扔进了纸篓里,马桶盖上的石墨粉也没有清理。证明他在提取指纹的过程中很匆忙……我想,这和秦波在门口等着上厕所有很大的关系。他在做完一切之后把作案工具留在了现场,却把至关重要的杯子拿走了,他是怎么拿走的呢?你看这个杯子。”陆羽又把牛奶杯拿了起来,这是一个喝葡萄酒用的高脚杯,里面搭配着一根粉色的吸管,但很明显,这个高脚杯要比市场上经常见到的高脚杯大了一号,他把一个杯子揣进了警服里,道:“如果凶手是用这样的方式把杯子带走的,那么胸前就会出现一个杯子的轮廓,很容易被发现藏了东西,如果把两个都藏进去就更容易被发现了,所以凶手在离开厕所时,身上一定有一个很大的背包,把高脚杯装进背包里面就不容易引起人的察觉了。”
    “可是……凶手能把高脚杯带走,为什么不把他作案用的毛刷一起带走呢?”
    “这一点确实很奇怪。”陆羽也觉得有点想不通,一般的凶手作案以后,都会尽可能的破坏掉犯罪现场和他的犯罪证据,所以多数的犯罪现场都是没有证据的,因为凶手会把一切有关于自己的痕迹尽可能的弄没,让警方无从下手。
    张山把自己假设成凶手,道:“如果我是凶手,我没有拿走刷子,反而拿走高脚杯,有可能是这几个原因。第一,我的背包很贵,毛刷上已经沾满了石墨粉,会弄脏我的背包,而粉刷很便宜,市场上一块钱一把到处可以买到,所以我就把这个刷子给随手扔了,反正上面没有我的指纹;第二,我认为这里的保洁是每天都会清理一次卫生间的,纸篓里面的纸也会被倒掉,就算我把粉刷扔进去,很快也会有保洁进来把纸篓倒掉,所以我完全不用担心粉刷会暴露的原因。而相反,如果卫生间这种地方出现两个酒杯就有些解释不通了,谁会带着酒杯来卫生间边方便边喝酒呢?况且这个卫生间的环境还这么恶心……所以,他把和卫生间格格不入的酒杯带走了,留下了刷子。”
    这个解释很符合人的正常逻辑,陆羽也表示肯定,慕云又问道,“那他为什么不把酒杯放回到原位呢?酒吧里凭空消失两个酒杯是很容易引起人怀疑的啊。”
    “我想,这个问题我可以回答你。”陆羽道:“我们假设,凶手在厕所提取指纹的过程中秦波确实来敲门了,所以凶手是处于很着急的状态,他本身就在犯罪,生怕被人发现,所以一直在赶速度。他本身是想着把酒杯放回原位,但是突然发现这个酒吧的洗手间里面没有洗手池,洗手池在门外……所以,他没有办法把杯子刷干净,现在的被子上面是残留了石墨粉的,如果把残留了石墨粉的杯子放到桌子上,一定会引起服务员的警觉。”
    “可这个酒吧这么乱,杯子上出现点黑色粉末服务员应该也不会注意吧?”
    陆羽紧接着道:“就算他不担心服务员注意,我们把自己代入案件中,把自己假设成凶手。设想一下当时的情况,在凶手提取完指纹之后,秦波的包间是空荡荡的,他还有时间去放杯子吗?万一人跟丢了怎么办?退一步来说,就算他没有把秦波跟丢,这个酒吧这么火,你们两个走了之后位置是空的,谁也保不准会有新的顾客坐到你们的位置上,他这时候怎么把酒杯给放过去呢?所以,当时凶手肯定有过把酒杯放回原处的想法,因为这么做是最保险的方法。可是酒吧里的不确定因素太多,人多眼杂,他只能一不做二不休,干脆直接把酒杯给拿走了。他这么做也没错,却唯独算漏了一点,昨天晚上保洁阿姨的老公生病住院了,她并没有来工作,所以厕所里的纸篓当天并没有更换,他扔在纸篓里的刷子也被我们找了出来。”
    陆羽这么一解释,不但把这个问题说通了,就连在案发现场秦波的宝马车两侧车门上的指纹也解释通了。
    凶手既然这么聪明,为什么没有把他们两个人大拇指的指纹一起提取下来,然后在门把手的外侧印上一个指纹呢?
    他肯定考虑过这个问题,可是当时时间不够用了,酒吧外面有人排队等着上厕所,而且还很着急,而提取一个指纹的步骤过于繁琐,如果再把另外两枚大拇指的指纹提取下来,势必还要花费五六分钟的时间,如果厕所长时间不开门,酒吧的工作人员就会怀疑里面有人出现了问题,出于安保措施,就会有人拿钥匙从外面把门打开一探究竟了,到时候正好撞个正着,那他的行为不就全都暴露了吗?
    凶手想要在杀人之后把脏水泼给张、慕两个警察,但是没想到就因为自己时间不够产生的疏忽,这枚指纹反而成了替二人洗刷嫌疑的一个最关键的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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