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说凶手的藏匿范围是锁定了,但是怎么说这也算四分之一个乌市,地毯式搜查是完全没有可行性的。
    想故技重施,和731案一样利用媒体舆论来把凶手吓唬出原型?同样不可能,凶手4年的时间里杀了不下4个人,心理素质自然极强,而且是一个十分凶残的暴徒,从四名受害者的身份上就不难看出,凶手是一个很有脑子的人,每次下手之前都会仔细的挑选作案对象,这一点上,他下足了功夫,这不但证明他有脑子,还能证明他是一个准备工作做足了的人。
    首先锁定了作案范围。
    接下来就要锁定嫌疑人特征了。
    根据目前所掌握的情况来看,犯罪嫌疑人是个右撇子,身高不低于170公分。
    而且通过回迁工地的坑来看,凶手应该有两个,不然只有一个凶手的话是无法挖那么大一个坑的。
    其中主要负责杀人的凶手体重在90公斤以上,但是长期缺乏锻炼,应该属于亚健康人群。
    为什么这么说?咱们反过来再看看4号死者孙玉柱死亡时的样子。他是一个高龄的老年人,并且长期营养不良,体格跟年轻小伙没法比。但是就这样的身体状况还能够有反抗机会证明什么?证明其中一名杀人凶手的身体状况也不是多强,凶手的年龄范围警方暂时无从知晓,但是他在对抗一名拾荒老人的过程中竟然也有失手,如果他是一个年轻力壮的人,怎么会给这孙玉柱这个机会呢?
    而且通过孙玉柱的手指变性错位的情况也可以看出,凶手的体重不会太轻,因为体重太轻的人不能把他的手给踩成那样。所以他推断,凶手是一个身材虚胖的人,至少在4年前,他的身体是虚胖的。
    再通过孙玉柱的牙齿来看,这名身材虚胖的凶手的身上极有可能有牙齿的咬痕,而且很可能是在手上。
    慕云这就不解了,虽然说推断出了孙玉柱生前在反抗过程中咬到了什么东西,但是这也并不能代表是咬到了凶手吧?而且就算是咬到了凶手,也未必是咬在手上了啊?
    张山说,死者在反抗过程中会拼尽全力,但凡是能够对凶手造成一点伤害动作,他都会竭尽全力的去做,难道说你见过一个人面对杀人凶手的时候不咬杀人凶手,而是去咬一个枕头或者一条毛巾吗?
    至于为什么是咬到了凶手的手,这一点就更好解释了。
    根据吴军和冯婷婷的供述,加上法医尸检结果的作证,不难推算出4号死者孙玉柱是在四年前的年底遇害的,而且孙玉柱身上的衣物纤维也映衬了这一点,死亡时他穿的衣服有大量的棉絮物,证明死亡的时候是冬天。乌市是一个四季分明的城市,夏天贼热,雨贼多,冬天也冻人刺骨。凶手在作案的时候肯定不会穿着裤衩背心出去,一样是穿着棉服、羽绒服一类的东西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的,甚至还有可能带上围脖和帽子。
    在这种情况下,孙玉柱咬他任何一个地方都不会对他造成什么伤害,牙齿的咬合力还没有作用到皮肤上就会被他身上厚厚的冬装给阻隔掉,在当时的情境下,凶手只有手是暴露在外的,也就是说孙玉柱生前咬的只有可能是凶手的手掌。
    慕云思考着,最后觉得张山推断的虽然很大胆,但是逻辑上并没有什么问题,便点头同意了。
    “这也正是为什么死者的手会被他活生生踩断的原因。”张山开口道。
    “难道不是死者倒在地上想要去拿武器做最后抵抗时被踩断的吗?”慕云表示十分奇怪,因为先前他们做过分析了,并且一致认为四年前的案发过程,死者的手是在拿武器的过程中被凶手踩断的。
    张山对此解释道,我一开始也是这么以为,后来我觉得这样不太现实。因为孙鹏他们找到了死者的家,通过家里的各种痕迹来看,那里并不是案发现场,桌面上还摆着半罐没有盖盖子的咸菜,证明死者当时正在吃饭,是被人骗走到其他地方的。如果案发现场是在死者家中的话,死者是有机会拿起一些武器的,地上的砖头,桌子上的水果刀……可是这并不是死者的家中,他能够拿到武器的概率极低,所以凶手活生生踩断他的手是出于纯粹的报复行为——因为死者咬伤了他的手。
    慕云迅速把这个细节记录下来,身材偏胖、缺乏锻炼、报复心极强、心理阴暗。
    张山提议,先从本市有过案底的人开始排查,重点从在过去的五年内因为涉嫌打击报复而被拘留过、乃至判刑过的劳改人员当中入手,排查体形偏胖、惯用手为右手、身高170公分以上的山西人。
    “为什么要把排查范围锁定在山西人身上?”
    张山道:“因为作案凶器。”
    张山从物证袋里又把这把杀死孙玉柱的小刀拿出来,此时的小刀已经被做了脱锈处理,露出了刀具本来的原貌,在刀身上还用激光雕刻上了友年刀具制造厂的字样。
    “这个友年刀具制造厂,小李他们已经查过,是山西当地的一家小厨具加工作坊,流通范围并不广泛,几乎只在山西的小门脸、五金店和村里的集市上贩卖,生产的产能跟不上,供货的范围也很小,几年前这个场子就因为经营不善倒闭了,并且在营业期间,他们的产品也不是在全国范围内销售的。也就是说,在网上购买不到他们的刀具,只能在山西境内买到,所以我推断这个人应该是山西人。”
    “但是凶器虽然来自山西,但是也不能证明凶手就是山西人吧?有可能他只是去山西打过工呢?”
    张山摇摇头道:“这种可能性太小了,刀子在山西的集市流通广泛,除非本地人一般很少去赶集。”
    “好的。”
    慕云立刻连夜联系了看守所、监狱,请他们协助调查具有以上所有特征的人的资料。
    同时张山这边也没闲着,法医刘明的助手请了病假,张山就在法医的实验室里面打起了下手,帮着刘明端盘子送碗忙的不亦乐乎,为的就是赶紧把白天在孙玉柱生前的住所里搜索到的有价值的东西检测一下。
    最后检验结果出来了。
    在已经发霉的咸菜关头里面,除了超标的亚硝酸盐、霉菌和孙玉柱的dna以外没有检测到其他物质,在那个长毛的馒头里也没有发现什么有价值的信息。
    没有鞋垫的布鞋、筷子上也都没有查找到其他有价值的线索,就连床上脱落的毛发的dna也全都是来源于孙玉柱本人的。这也证实了张山的推测。
    张山看着现场拍摄下来的照片,分析道:“我认为,死者遇害的时间是在晚上。”
    “为什么这么说?”法医问道。
    “你看这里。”张山指着照片的灯具开关道:“墙壁上的开关停留在no这个档位,证明之前灯是开着的,房顶挂着的灯泡已经黑了,是因为灯长时间不关发热丝过热导致的,而桌面上的咸菜、馒头又证明了死者当时是在吃饭,我推断,他应该是在吃晚饭。但是咸菜罐头的瓶盖都没有拧上,馒头也没有用塑料袋包起来,证明他是临时有事儿出去了,应该用不了多久就会回来,根据对他的社会关系调查,我推断他很有可能是被叫去收废品了。做他这个行业的,几乎是没有休息,谁家有废品,只要他还没睡觉基本上是随叫随到。”张山分析道。
    法医在一起刑侦案件中并不会说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因为这些并不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因为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论检测dna,没有人比法医更专业,但是论破案,还是他们当刑警的更胜一筹,他们就担心自己心是好的,说出自己的推测后会影响刑警的正常侦查方向,这样就好心办坏事儿了。
    不论从死者的社会背景、还是死者的死亡状况来看,4号死者都是最容易发现突破口的侦查对象。
    根据时间推测,4号死者是被害时间最长的,甚至极有可能是凶杀杀人的第一案。从刑侦学的角度来说,这种有预谋的连环杀人案件中,第一案往往会作为主要的侦破方向。就像我们常说的,凡事都有个第一次,一回生二回熟,凶手第一次作案时的心态、手法都不够成熟。同时也是最容易留下纰漏和线索的。
    现在张山等人已经把4号死者锁定为凶手的第一案了,而且在现场也确实发现了第一案时所留下的杀人凶器——一把匕首。
    这把匕首的原产地已经查清楚了,但是具体的来源排查难度太大,几乎没有什么希望,所以他并不打算把时间浪费在这个上面。因为时间长还生了锈的缘故,上面只残留了死者的dna,关于凶手的指纹却一个都没有留下,长期在地下阴暗潮湿的环境中,又遭受泥水的腐蚀,他也没指望着能在这把刀上找到什么线索。
    有人说,这么费劲干吗?寻找抛尸地点附近的监控不就好了?凶手挖坑自然不可能是一个人,那么大的一个建筑工地附近难道就没有监控吗?甚至连个目击证人都没有吗?
    还真让您猜对了,这些方式张山并不是没想过,也不是没做过,他们甚至派出了技术队和外勤组在附近排查走访,但是由于一个年代久远,3号、4号死者根本就无法找到当年的目击证人。而最新死亡的1号和2号死者,也都是在下大暴雨时候趁着雨埋尸的,大下雨的天气,建筑工地上能有人在这呆着吗?不但一个看见的人都没有,就连监控都被他们给躲过去了。
    所以说从抛尸现场,并不能找到任何有关凶手的信息。
    最终,张山也只能在目前线索最多的4号死者孙玉柱身上寻找突破口了,他把目光锁定在了孙玉柱家中发现的笔记本上。
    这是一个记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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