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也不能带这现世宝出来了。
    葛胖小所说的“沈先生”与“十六叔”是一对兄弟,与长庚还颇有渊源。
    两年前,长庚还小,独自溜出城门玩,不小心迷路遇上了狼群,险些被叼走,幸好那沈氏兄弟游历到此。
    沈先生用药粉驱走了饿狼,救下了他一条小命。兄弟两人后来在雁回小镇长住了下来,徐百户将自家一个空院子租给了他们,感念他们救命之恩,不收房租。
    兄长名叫沈易,是个屡试不中的落第书生,虽然年纪不大,但仕途之心已绝,安分守己地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当起了隐士,街坊们都客客气气地叫他“沈先生”。
    沈先生除了当隐士,还兼任大夫、书信对联代笔、西席先生与“长臂师”等数职,他十分多才多艺,会给人治跌打损伤,还会给母马接生,白天在家里办私塾,教一干少年念书识字,晚上将学生们打发走,便能挽起袖子修理蒸汽火机、钢甲与各色傀儡,补贴家用,隐世隐得不可开交。
    沈先生什么都会,又会赚钱又会顾家,烧火做饭也是一把好手,能干极了,他那兄弟因此无事可做,只好专门负责败家——沈先生的兄弟叫做“沈十六”,听说是从小身体不好,家里恐怕养不大,便也没给取大号,因为是正月十六生的,就以“十六”做了名。
    沈十六一天到晚既不读书,也不干活,油瓶子倒了不知道扶,连捅水都没见他挑过,不是闲逛就是喝酒,十分不学无术,几乎没有一点优点。
    除了长得好。
    长得真是好,镇上的老寿星亲口鉴定,说活了快九十岁,没见过这么齐整的男人。
    可惜再好也没用——沈十六小时候生过一场大病,人烧坏了,眼睛约莫也就能看清近前两尺的东西,离开十步远,连男女都分不出。他还耳背,跟他说句什么都得靠喊,每天从沈家门口过,隔着院墙都能听见那温文尔雅的沈先生疯狗似的冲他咆哮。
    总而言之,沈十六是个又聋又瞎的病秧子。
    依他的条件,本该是个得天独厚的小白脸,可惜这边陲小镇里除了穷鬼就是穷神,哪怕来个天仙也没人包养得起。
    按着当地风俗,大恩大德无以为报的时候,便会认干亲,有儿孙的儿孙认,没有儿孙的自己认。
    沈氏兄弟从狼嘴里救下长庚,是救命之恩,长庚理所当然地认两人中的一个为义父。
    沈先生读书读坏了脑子,硬是说不合理法,固不敢受,反倒是他兄弟十六爷痛快,当场改口叫了声“儿子”。
    这样一来,沈十六那混混便占了个天大的便宜——倘若这游手好闲的病秧子将来穷困潦倒,长庚就得给他养老送终。
    长庚轻车熟路地穿过自家院子,从角门往外一拐,就到了沈先生家。
    沈家一共两条光棍,连只母鸡都没有,自然不用避讳谁,他向来随来随走,门也不敲。
    一进院子,一股药味和着一阵气如游丝的埙声便扑面而来。
    沈先生正在院里皱着眉熬药,他是个书生模样的青年,穿一袭旧长衫,不老,但总是皱着眉,有一身饱含烟火气的清寒。
    埙声是从屋里传出来的,吹埙人修长的人影被黯淡的灯光打在纸窗上,显然水平不佳,也听不出是个什么调子,时常有那么一两个音吹不响,通篇哑声哑气,带出点奇异的凄凉和倦怠。
    若说这是乐声,那可能有点牵强,长庚侧耳品味了一下,感觉如果非要夸一下,那只能说他嚎丧嚎得挺婉转。
    沈易听见脚步声,冲长庚一笑,随后冲里屋吼道:“祖宗,嘴下留情吧,尿都让你吹出来了,长庚来了!”
    吹埙的那位充耳不闻,凭他的耳力,可能确实也没听见。
    沈先生一脸菜色。
    长庚听着觉得吹埙的人中气还足,不像有病,先放了一半的心,问道:“我听葛胖小说先生要给十六换药,他怎么了?”
    沈先生看了看药汤成色,没好气道:“没怎么,换季而已,四时用药各不同,这病秧子娇贵,难伺候得很——对,你来得正好,他今天不知从哪弄来个玩意,还想明天一早给你送过去呢,快去看看。”
    ☆、第2章 义父
    长庚顺手端了熬好的药,进了他那小义父的屋子。
    沈十六屋里只点了一盏晦暗的小油灯,豆大的光晕,萤火似的。
    他正靠窗坐着,大半张脸沉在灯影下,只微许露出一点端倪来,大概是快歇下了,沈十六并未竖冠,披头散发,眼角与耳垂下各长着一颗朱砂小痣,像针扎的,屋里那仅有的一点灯光都被他收来盛在了那对小痣里,近乎灼眼。
    灯下看人,能比平常还要添三分颜色。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哪怕看惯了,长庚的呼吸依然忍不住一滞,他飞快地眨了一下眼,像是要把那晃眼的朱砂痣眨出眼皮之外,清了清嗓子,抬高声音道:“十六,吃药了。”
    少年正在变声,跟这半聋说话有点吃力,好在这一回沈十六听见了,那催人尿下的埙声戛然而止。
    沈十六眯细了眼才看清站在门口的长庚:“没大没小的叫谁呢?”
    他其实也就比长庚年长个七八岁的光景,还没成家,大概对自己烂泥糊不上墙的本性有些认识,做好了娶不起媳妇孤苦伶仃的准备,好不容易撞上这么个不用他养活的便宜儿子,恨不能牢牢地傍上,没事总要将自己“爹”的身份拿出来强调一番。
    长庚没理他,小心翼翼地将药碗端到他面前:“趁热喝,不早了,喝完赶紧躺下。”
    沈十六把埙放在一边,接过药碗:“白眼狼,给我当儿子不好吗?白对你那么好了。”
    他喝药丝毫不为难,显然已经习惯了,一饮而尽,又接过长庚递给他的漱口水喝了两口,摆手不要了:“今天长阳关那边有集,带了个好玩的给你,过来。”
    说完,沈十六弯下腰,在书桌上乱七八糟地摸索起起来,他看不清,鼻尖都快蹭到桌子上了,长庚只好无奈道:“找什么?我来吧。”
    接着,他又忍不住抱怨了一句:“我都这么大了,你没事老弄一堆逗小孩的东西给我干什么?”
    有那工夫还不如少捣点乱,让我有时间多学点有用的——后面这话在长庚心里转了一圈,临到嘴边时感觉有点伤人,便没说出来。
    沈十六作为一个四六不着的浪荡子,自己虚度光阴就算了,还总要拖长庚一起,不是叫他去赶集,就是拽他去骑马,有一次还不知从哪捡了一条“小狗崽”给他养——那回沈先生让他吓得脸都绿了,敢情这瞎子狼狗不分,抱回来的是一条小狼崽。
    徐百户常年不在家,又为人木讷,虽然对长庚很好,但并不常与继子交流,算起来,长庚十二三岁的这至关重要的两年,好像都是在沈十六这个不靠谱的义父身边度过的。
    从一个毛孩子长成玉树临风的少年人,要有多大的定力才能保证自己不被沈十六带歪?
    长庚简直不堪回首。
    他天生不是跳脱爱玩的性子,凡事有自己的规划,执行起来也十分严苛,不喜欢别人打扰,时常被沈十六烦得十分恼火。
    但恼火通常并不持久,因为沈十六并不只在口头上占他便宜,是真拿他当儿子疼。
    有一年长庚生了一场大病,徐百户照例不在家,大夫都说凶险,也是小义父把他抱回家,昼夜不休地守了他三天。
    十六每次出门,无论多远多近,也无论干什么去,都必会给长庚带些小玩意小零嘴,长庚不爱小玩意,但不能不爱这份随时记挂着他的心。
    总之,长庚每天见着十六,肝火就会异常旺盛,但不见他,又时时牵挂。
    长庚有时候也会想,虽然沈十六肩不能挑手不能提,文不成武不就,但以后保不齐就有那上当的看上他模样好呢?
    小义父将来也总会娶妻生子,那么有了亲生的,还会挂念着他这个认来的吗?
    想起这码事,长庚心里就说不出的堵,他在十六桌上找到个一个方盒子,短暂地甩开一脑门胡思乱想,兴趣缺缺地拿给沈十六:“这个?”
    沈十六:“给你的,打开看看。”
    没准是个弹弓,也没准是包奶酪,反正没正经东西——长庚毫无期待地拆开,顺口数落道:“手头宽裕也要节省些花,再说我又……”
    下一刻,他看清了盒里的东西,顿时闭了嘴,眼睛倏地睁大了两圈。
    那盒子里居然有个铁腕扣!
    所谓“铁腕扣”,其实是军中轻甲的一部分,只在手腕上围一圈,非常方便,因此也经常被单独拆下来使用。铁腕扣大约四寸宽,里面能藏三到四把小刀,刀是用特殊工艺制成的,薄如蝉翼,又叫“袖中丝”。
    据说最好的袖中丝被铁腕扣中的机簧打出去的一瞬间,能将几丈以外的发丝一分为二。
    长庚惊喜道:“这……你从哪弄来的?”
    沈十六:“嘘——别让沈易听见,这可不是玩的,他看见了又要啰嗦——会用吗?”
    沈先生本人正在院里浇花,他又不耳背,屋里人说话听得一清二楚,实在拿这个以己度人的半聋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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