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槽这不是季助理吗!”
    “季助理?!”
    ……
    人群中惊讶声四起,就连陆知非和商四,都没有第一眼就认出季宵。因为现在季宵的这个打扮实在太不起眼了,别说是在这化妆舞会了,就算是平常走在大街上,都不会有什么回头率。
    过长的已经快要到眼睛的刘海,沉闷的黑框眼镜,带着褶皱的看起来一点儿都勾不起少女心的白衬衫,和普通到理工男人手一条的牛仔裤,以及一双球鞋。
    这身打扮,放在别人身上都不会又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可季宵是谁?那是全公司公认的全能型男神啊!
    “难、难道这也算是一种另类打扮了?”有人狐疑地说着。
    其余人面面相觑,但又觉得好像只有这个理由说得通。
    议论声四起,可是季宵却全然不顾。此时此刻他的眼里只有孟小荃,他牵过孟小荃的手,看见旁边玻璃杯上两人的影子,忽然叹了口气。
    音乐声响起,孟小荃抬脚踢了踢季宵,“叹什么气,跟我跳舞你很亏吗?”
    “是我赚大了。”季宵搂住她的腰,“只是你变得越来越漂亮,我站在你身边,感觉又快配不上你了。”
    孟小荃笑着迈开舞步,手指不经意间拂过他的衬衫领子,说道:“谁叫你打扮成这样来的?”
    “因为我本来就是这样子啊。”季宵回答着。
    本来?孟小荃心里疑惑,但舞步将她稍稍带离季宵的身边。下一个节拍,她微微靠在季宵怀里,亲昵的动作让他们看起来亲密无间。她转过身离开,季宵便伸手拉住她的手腕,音乐声沸腾,两人的眼神交错、定格,嘴角都扬起微笑。
    欢笑、掌声,荷尔蒙爆炸。
    孟氏的员工们从来不知道平日里高高在上的老板还有这样的一面,性别在她身上模糊了界限,每一个舞步里都仿佛充盈着能让人尖叫的魅力。
    是男?是女?这个时候谁还管这个!
    季宵呢?作着一副从没有过的平凡打扮,跟孟小荃站在一起时,就像一块石头和一颗星辰,天差地别。然而就是那样一块石头,看起来毫不起眼的石头,在刚开始的一轮惊讶过后,竟然也开始变得顺眼起来。
    一个靓丽,一个平凡,极致的反差下,竟然也让人感觉到一丝和谐。
    一曲终了,人群里爆发出一阵热烈的欢呼声。员工和上级的界限在这一刻变得非常模糊,大家都开心地笑着,甚至有人吹着口哨,喊着老板和季助理在一起的。
    “今天这么重要的日子,季哥不仅迟到,还抢走了我们老板的第一支舞,太过分了啊。”跟季宵相熟的人开着玩笑,其余人便跟着搭腔。
    “是啊是啊季哥,跟我们老板这样的大美……大帅哥在一起!你竟然没有把压箱底的衣服拿出来穿,罚你上台给我们表演一个节目!”
    “打住,哪儿是给我们表演个节目啊,给老板表演啊!”
    “对对对!”
    季宵无奈,“这就是我压箱底的衣服了。”
    大家都不信,季宵便被赶鸭子上架,到了台上。目光扫过一张张期待的带着笑意的脸,季宵推了推眼镜,说:“既然这样,我唱一首歌,送给我们亲爱的老板。”
    “好!来首情歌吧!”
    “干脆表白算了!”
    “对啊对啊,季哥你如果不上的话就把老板让给我们啦!”
    秘书室的几个妹子欢快地叫嚷着,她们平日里跟孟小荃接触的时间比较多,知道她其实就是刀子嘴豆腐心,所以彼此关系都算融洽。
    季宵挑了眉,“这可不行。”
    妹子们顿时捂着心口表示悲痛,看到孟小荃看过来,连忙假模假样地恢复正经表情,可实际上只要孟小荃一个不注意,她们就给台上的季宵加油打气。
    好像季宵真的要跟孟小荃表白似的。
    季宵在会场里摆放着的一台钢琴前坐下,他深吸一口气,手指摆上琴键的同时,目光穿过人群,准确地落在孟小荃身上。
    那双沉静的眸子,透过玻璃镜片看着他。
    你在看我吗?
    你愿意倾听我的声音吗?
    你愿意同我,在一起吗?
    第一个琴键按下,第一个音符流淌,心微微颤着,就像初见的时候。在绯色的天空下,特立独行的女子赤着脚站在荒芜的土地庙前,她在笑着,骂着,也哭着。
    像是破土而出的一根荆棘,披着满身淤泥,却仍然努力地想要开花。
    平凡的我站在一旁手足无措,山里吹来的微凉的风,仿佛在我们中间划出了一道泾渭分明的线。
    然而你不知道,我原本平乏、单调的天空,还是染上了你的绯色。
    我摘掉了令人压抑的眼镜,剪掉了过长的头发,换上了崭新的衣服,来到你的面前。
    你那双曾经充斥着悲伤和倔强的眼睛,看到我了吗?
    看到如今因为你而变得更好的我,看到从前平凡、无趣,想要安慰你却只能站在一旁的我。
    我知道的。
    你的孤独、疲惫,我都知道。
    我的平乏、单调,你也都见过。
    所以,你愿意跟这样的我在一起吗?
    音乐还在响着,歌声缓缓地在会场里飘荡,所有的欢笑声都随之沉淀。也许是季宵的声音太温柔,也许是会场里的灯光太暗,营造的气氛太柔情,人群里忽然有人悄悄地抹掉一滴眼泪,然后自己也惊讶得不知所以。
    再抬头看时,钢琴前的季宵整个人都沐浴在柔和的灯光下,明明是最不起眼的打扮,可嘴角流露出的温柔,却让人挪不开视线。
    好烫。
    孟小荃伸手捂着自己的心口,微张着涂着口红的嘴,眼神闪烁着,不想让眼泪掉下来。掉下来就太丢脸了,既损失了她在公司里的威严,又花了她的妆。
    不过就是他给她唱了一首歌而已,为什么会想哭呢?
    太丢脸了,太不像话了。
    即使当初被逼着去接受心理治疗,不得不放弃自己求学的梦想,孟小荃也没有像现在这样想哭过。
    她是不是真的,特别特别爱季宵呢?爱这个在她人生最难堪、最崩溃的时刻,来到她身边的男人。
    歌声停了,所有人都沉浸在温柔的歌声里,谁都没有第一时间反应过来要鼓掌。然后不知道是谁惊呼了一声,发现孟小荃竟然捂着脸蹲在了地上。
    大家纷纷问她怎么了,是不是身体不舒服,孟小荃却只是摆摆手说没关系。其实她真的只是有点脚软,一时间站不住了而已。
    一个字,怂。
    然而季宵还是走到了她面前,从一直在旁边待机的吴羌羌手里接过一束“芦苇”,陪着她一起毫无形象地蹲下来,把“芦苇”地过去,“送给你的。”
    孟小荃抬头看着那一束丑丑的“芦苇”,第一眼就看出了它的出处,顿住,“你去欢喜山了?”
    “是啊,欢喜山上走一遭,整整花了我三天时间。”季宵苦笑着,“所以你下次再去的时候,要不要考虑带上我?或许它们看在我是你家属的份上,会给我几分薄面。”
    孟小荃噗嗤笑出来,微红的眼睛瞪着季宵,哪有人这么表白的。手里拿着束破“芦苇”,还蹲在地上。
    等等,欢喜山、土地公?
    孟小荃忽然想到了什么,“你、你不会就是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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