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6)
    常胜皱了皱眉,对陶然儿说道:“王思明有一只五千人左右的轻骑
    步队,挑选的骑手都是一等一的高手,不但人是一等一的,就是那些马,也是千里马,传说,他的骑兵连所到之处,如同卷过的龙卷风,生灵涂炭,寸草不生。”
    陶然儿也有些震惊,心想有这么厉害吗?
    她缓缓摇动着扇子,对常胜慢慢地说道:“王思明现在这么厉害了吗,当年他爹率领大军入侵江南时,我取了王操的首级挂在临安的城门楼上,王思明看到了只会像个无助的孩子一般大哭——”
    那个时候,站在高高的临安城的门楼上,看到王思明,只觉得他像一个没断奶的娃娃,在那里呼天抢地的痛哭失声,想着王思明这个人真是一个纨绔子弟,一点素质也没有,一点能力也没有,居然也能率大军上阵杀敌?
    此外,陶然儿还想到更遥远的往事,在她刚刚穿越到这个时空来说,如果说李信志是她见到的第一个男人,那么王思明就是她见过的第二个年轻男人,松涛山庄的主人不算。
    第一次与王思明见面的时候,他虽然对她情深款款,一口一个“紫烟妹妹”,不停地说着要带她回王府去享福,但是他对农民打扮的李信志极其无礼,一口一个“贱民”,说明此人人品不怎么样,看人的眼光也不行,李信志的气质那么清雅,虽然穿着粗布衣服,但是但凡有点情商的人,只需要看李信志一眼,便知道此人不是寻常之辈,可王思明却如同瞎了眼一般,对农民打扮的李信志百般看不起,并且千般凌辱,第三,王思明那个时候武功也不行,他带着家奴上百人围攻李信志一个人,居然还被打败了。
    所以陶然儿一直觉得王思明是一个不学无术的混世魔王,一个没用的本事样样精通,有用的本事一样不会的富二代,官二代,是自己的手下败将,所以她压根没把他放在心上,没想到常胜今天提起王思明居然如此厉害了。
    如同龙卷风一般的骑兵连——
    陶然儿沉吟着,思索着,皱着眉头,在心里寻找着破骑兵连的方法。
    常胜点点头,解释说道:“没错,他以前只是一混世魔王,没什么本事,跟在他爹的屁股后面混个名声,但是后来他爹不是死了吗,他就开始懂事了,奋发图强,这些年,一直卧薪尝胆,励精图治,组建了骑兵连,现在王家是他说了算,确切地说中原所有的地盘都是他说了算,因为末朝那个老皇帝,只是王家的牵线木偶,所以王思明有今天,要感谢你啊,军师——如果当年不是他爹死了,他可能仍然是一个糊里糊涂只知道跟着他爹打秋风的二世祖。”
    陶然儿笑了笑,淡淡地说道:“这叫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王思明简直以闪电般的速度在成长。
    常胜对她说道:“有道理,所以军师,切记不可轻敌——”
    陶然儿点点头,对常胜说道:“你放心。我已经想到对付他骑兵连的办法——”
    常胜震惊地看着陶然儿,那脸上的表情满满地都是军师你也太神了吧,我才说出因难,你已经想到解决困难的办法了,军师,真是神人啊!
    陶然儿挤挤眼睛,对常胜说道:“你过来——”
    常胜将信将疑地走过去,陶然儿压低声音吩咐一通。
    渐渐的,常胜原本将信将疑的脸上浮现笑容。
    陶然儿吩咐完毕,对他说道:“这件事由你负责,在长安城门楼五十里处安排一切,到时候,我会故意让忠文带着江南大军往东南方向撤退,你就在那里设置,然后四周安排伏兵,你带三万人马过去——”
    常胜大声应了一声诺,对陶然儿笑眯眯地夸奖说道:“军师真是神人也。”
    陶然儿笑了笑,自己也觉得有些飘飘然,呵呵,自己好像真的才华盖世,她慢慢地说道:“我原本打算今日用火枪队攻城的,看来不成了,如果今天不破了王思明的骑兵连,我的火枪队恐怕无用武之地。”因为一旦火枪队发射,王思明的骑兵连还健在的话,在火枪发射的时候里,轻骑兵已经像一阵龙旋风卷进了火枪队,一阵踩踏,火枪队就完了。
    所以,今天,她最大的目标就是破了王思明的骑兵连!
    陶然儿正在凝思的时候,常胜勒紧马缰绳,对陶然儿说道:“军师,那我去了。”
    陶然儿点点头,对他说道:“去吧。一切小心。”
    常胜不放心地对陶然儿说道:“军师,我不在你身边,确记不要正面迎战,今天,你只需要诱敌深入。”
    陶然儿知道常胜时刻关心她的生命安危,他对她的关切好像远胜于她自己对自己的关心似的,她微微一笑,心中温暖,用力点了点头。
    常胜思量了一番,对她说道:“我到达埋伏点,然后准备材料,设置陷阱,估计要三个时辰,所以请军师一定要在三个时辰之后才开始撤退。”
    陶然儿想了想,确实需要那些时间,而且常胜说的时间是最快的时间,常胜办事向来效率高,人又十分靠谱的,所以陶然儿是十分放心的。
    因此,她对他说道:“好的,一言为定。”
    常胜笑了笑,拨转马头,挥动马刺,跑到忠文那里,带走了三万大军,如同不可阻挡的洪流当中,分出一条细流,往另一个方向急急流去,转眼,常胜率领的队伍消失在绿色的密林当中。
    陶然儿看着常胜离去的方向,心想,北征的路上,假如没有常胜这个得力臂膀,她能走到今天吗?多半是不能的,所以当年一定要常胜当主帅,是多么明智的选择。
    这个时候,忠文一脸狐疑地骑着马骂骂咧咧地到了陶然儿的附近,对她不满地说道:“军师,你瞒着我又和常胜在搞什么鬼把戏,他说要带走三万大军,我问他要干嘛,他不肯说,我只能来找你啦。”
    陶然儿微笑地看着忠文,为了息事宁人,只好从怀中掏出一只眉笔,对他说道:“忠文,这是主公以前送我的眉笔,用来画眉是极好极好的,你拿去吧,送给你。”
    忠文心花怒放,忘了正事,忙不迭地接过眉笔,小心翼翼地收好。
    陶然儿心想,真奇怪,忠文平时也像一块狗皮膏药一般和她粘粘乎乎的,也没见其它人说她和忠文怎么样怎么样。
    她笑眯眯地说道:“有了这只眉笔,你的盛世美颜肯定会大放光彩——”
    哈哈哈,哈哈哈,对着忠文那张如同月球表面的丑脸,说起“盛世美颜”这四个字总是特别有喜剧效果。
    可惜忠文没有生活在现代,不然凭借他的长相,以及廉不知耻的自恋,他肯定红过芙蓉姐姐!
    忠文将眉笔珍而重之地收好,对陶然儿说道:“谢谢军师夸奖,军师还是偏宠我是不是?”
    “当然——”陶然儿看着忠文那张极丑无比的脸,他仿兰陵王戴的面具如今推到头上的杂发上面,面具的精美更加趁得一张丑脸无比难看,忠文快谢枯了,脑门上的头发并不多,他也十分肥胖,整个人仿佛压榨机压过似的,另外,他一点也不高,一脸的麻子,再加上东倒西歪的黄牙,这样的长相,他居然天天自恋说他是天下第一美男,哈哈,忠文每天早上出门不照镜子的吗,还是说,他家的镜子严重有问题,哈哈哈,她违心地说道,“因为你比常胜帅多了嘛——”
    哈哈哈,哈哈哈,忠文不再问东问西,意气风发,大笑着满意地离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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