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了,就算不卖这些,窑厂里光是每年供应我那作坊,赚的银子就不比你开铺子少了。”白春笙劝道,原本这个生意他自己做也不是不行,只是他懒,觉得现在家里这两处买卖,足够供养他在这个陌生的时空活得舒坦了,产业再多,他就得累成狗了,作为一个懒癌晚期患者,白掌柜表示,钱够用就行,多了放在钱庄里,还不知道自己死后便宜谁呢。
“那行,我回去问问我娘,若是我娘同意了,我便开个窑厂好了。”知道自家老娘的家底子,三郎觉得他娘一定会答应的,毕竟,之前他娘还拿了一块据说价值五千两银子的玉佩给他戴呢,被他拒绝了,码头人多眼杂,戴着这么一块招人眼的玉佩出去,那不是等着被人抢吗?
果然,龚夫人一听这是白掌柜的意思,想都没想就答应了,不过一个不值钱的窑厂,买地再加上请几个大师傅,十几个小工,满打满算也不过千把两银子,赚了也好,亏了,就当是给三郎玩玩好了,想当年在王府的时候,张侧妃所出的五郎喜欢玩绣球,买了一个波斯国商人的宝石绣球便花了三千两银子呢。
她的三郎这些年在外面吃尽了苦头,何曾买过这般贵重的玩具?
龚夫人就像是一个宠溺孩子的老祖母一般,恨不得把所有孩子喜欢的玩具都买回来。不过区区一千两银子,哪怕就是丢水里换三郎一笑,也是值得的,更何况,这孩子素来懂事,从来都不乱花钱,让她一腔母爱想倾注都找不到花钱的地方,现在好了,儿子想正经做点买卖?必须支持啊!
龚夫人当即就取出五千两银票,让他买就干脆买块大一些的地方,这样今后若是需要扩大窑厂,也无需再费心筹买了,毕竟,窑厂若是热闹起来了,附近肯定会有人家搬过来,到时候,要扩建就得找这些人家买地,让人家搬家,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多谢娘亲!”三郎也想到了这个,当即便收下了银票,转身就去找他大哥商量买地的事情去了。
“这么大一块地不好买,”王鲲风想了想说道,“你先别去找人打听,万一人家知道你要买,就要抬价了。我去找找衙门里的兄弟,看看有没有犯了事要卖地的。”
猫大爷真不愧是鱼街一霸,算计人都算计的这般光明正大。出了二两银子,请衙门里几个兄弟去酒楼吃了一桌酒席,第二天,便有人来给自己传递消息,衙门大牢里有个犯人,愿意花钱赎罪,将他家在镇子外的一百多亩地“捐献”给衙门。
“鲲哥,咱们这位县太爷可不是本地人,没准过两年就高升了,这次豫亲王府的小世子在本县被救,县太爷的考评不用说定然也是上上等,这地到了大老爷手里,定然是要转卖出去的,你且等着好了。”
果然没过几日,县太爷家的管家便放出风声,说是家里要去州府置办一处宅院,还缺了几百两银子,要将城外一处田地给卖了,因那处田地成色不是很好,一百多亩地,便作价五百两。
县太爷家的地,谁敢还价啊?有那觉得不值的,便缩着头不肯开口,王鲲风便让黑鱼精出面,从县太爷的管家手里买下了这块地,挂在了三郎名下。
地好买,手艺好的大师傅却难找,王鲲风已经派出手下去四处打听了,年纪大一些没关系,只要手艺在,总可以带几个徒弟出来吧?
和三弟的窑厂相比,带未婚夫郎出门游玩才是正经事。
作为一个不算出名的大城,清河县真的没有什么值得被外界传颂的著名景点,唯一的一个,大概就是镇外小山上的石佛寺了吧。
这石佛寺还是前朝的时候出现的,传说是有一游方和尚路过此处,夜宿山中,突然天降奇石,状若弥勒,那僧人有感而发,觉得这是佛祖的旨意,命他在此处修建庙宇,传颂佛音,于是便有了这石佛寺。
其实就是一个海拔不足三百米的小山,山上有一个石头搭建而成的小寺庙而已,因为这个传说,香火倒是比别处旺盛些,却远不及皇城那些赫赫有名的大寺庙。
白春笙和王鲲风都是俗妖,过来可不是礼佛的,专程是为了来野餐外加采摘野菊花回去制茶的。
鉴于某只河蚌精身娇肉贵怕日晒的体质,俩人特意起了个大早,赶在太阳出来之前便赶到了山脚下,将骡车寄存在山下农户家里,便带着东西上山了。
这山并非什么名山大川,现在也不是礼佛的日子,山里人不多,偶尔可见三两个山下的农户在山腰开辟出来的山地里种植些山辣椒、大蒜子之类的,山里野物多,番薯玉米什么的种了很容易被野物偷吃,也就只有山辣椒和大蒜这种刺激性强的植物,不会有动物来偷吃了。
“山里空气真舒服!”深呼吸一口,感受着山间浓郁的露水气息,白春笙满足地叹息一声。
“南方有水泽,每逢早晚便有云雾萦绕,我看你倒是很适合去那边生活。”
“那有何难?等我赚够了养老钱,想去哪里不成?”
“快走吧,我已看到那处野菊花了。”山不大,他们两个大男人没走多远,便看到不远处山坡上那一抹明黄。
“这里真好看!”朝阳下,一簇簇黄色的小菊花沾染着露珠,正是半开不开的时候,非常适合摘下来晒成野菊花茶。白春笙上辈子也经常陪奶奶去山里摘这样的野菊花回来晒茶,自然知道要选拿还没完全开放的最好。
两个人蹲在那里,摘了没一会儿一个篮子就满了。王鲲风取了随身带的麻袋,将篮子里的花朵倒进去,等到摘满了一袋子,也快到午间吃饭的时候了。
“你在此处歇息片刻,我去弄些柴火过来。”王鲲风顺着山间泉水的响声,找到了一处约莫半人深的泉坑,让白春笙在这里歇着,他去林间寻觅枯柴去了。
现实生活可不是白春笙上辈子看的影视剧,随便砍一棵树就能当柴烧了,湿柴烧起来那烟大的能充当狼烟,不知道的还以为山里起了山火呢,除了熏蚊子之外没有别的用处,因此,王鲲风去林子里寻的,是那种枯死后自然掉落的树枝之类的,那个才是可以拿来做柴火烧饭的。
白春笙带了两个竹筒,竹筒里是一早就准备好的米和菜,开口处用竹片塞起来了,到时候可以放在火堆边做些竹筒饭,就算是主食了。在外面弄其他吃的也不方便,他昨晚做了些烙饼,还有一罐子加上肉末豆干炒熟了的甜面酱,待会儿将面饼在火上烘烤到两面金黄,剖开后,取一些炸酱塞进去,简单又美味,只是没有带锅,等一下就没办法做汤了。不像上辈子,连各种汤都能做成方便携带的,用开水冲泡一下就行了。
“春笙,你看我抓到了什么?”王鲲风的声音从林子里传来。
第50章
“难道是什么野味?”白春笙蹿了过去。
过去一看, 竟然是一窝灰白色毛绒绒的小兔子!
“这么小,怎么吃?”白春笙瞪大眼睛。
猫大爷:“……”
“不是给你吃的, 这小兔子很可爱, 拿回去养着玩吧。”半晌,猫大爷小心翼翼地脱下外衫,将那几只瑟瑟发抖的兔子捧到了衣衫里, 兔子很小,他一只手就能捧起来,白春笙在心里默默翻了个白眼,认命地走过去,将猫大爷丢在地上的柴火捡起来扛在背上。
他就知道!哪里是要抓回去给他养着玩的?分明是这只大猫自己萌兔纸!想养又觉得不好意思, 所以拿他做借口?一大把年纪的喵了,怎么还这么幼稚?居然萌兔纸!
不过, 想到这家伙大概从小就没什么玩具, 别院生活清苦,自己尚且养不活,更别提养宠物了,好笑之余又忍不住有些心疼这家伙, 看他抱着兔纸的样子,大概真的不曾养过宠物吧?
回到暂时休息的露营地,白春笙将方才摘菊花的竹篮子拿出来一个,里面垫了些枯草, 让王鲲风将几只灰兔子放进去,想了想, 又扯了一些没有露水的青草回来,递给王鲲风:“我去做饭,你帮我把兔子喂一下吧。”
“麻烦!”猫大爷别扭地接过那把青草,小心翼翼地往小兔纸嘴巴边递过去。
“你要不喜欢的话,要不咱们还把它们放回去吧?”白春笙逗他。
“不行!我方才过去捡柴火的时候,只看到了这几只小兔子,没看到大兔子,说不定是被猎户抓走了,它们这么小,放回去就没命了。”
“那好吧,先说好啊,我每日要去铺子里,还要去作坊,没时间照看它们,要不白天你帮我看着点?”
“那不是变成我养了?”
“养不养?不养丢掉了啊!”
“……养!”
白春笙真是被他气笑了,这家伙有时候看着稳重成熟,有时候却又像是个小孩子一般。若是让那些惧怕王大郎威名的人,看到这家伙竟然在喂兔子,想必内心也是崩溃的。
都是半成品的食材,做起来很快,将竹筒饭放在火堆边慢慢烧,白春笙先烤了几个饼子,里面夹入做好的炸酱,看到附近水潭边有些野生的麦菜,便顺手摘了些嫩叶来,洗干净之后,在煮好的滚水里过一下,塞到饼子里,就是一个中式汉堡了。
“快吃吧,吃完早点回去,天热起来了,再不回去,我就要变成河蚌干了。”白春笙心塞地咬了一口麦饼。
上辈子他能晒太阳的时候,不知道珍惜,整天宅在家里,这辈子不能晒太阳了,又贱嗖嗖地渴望着阳光照在身上的感觉,想想也是病的不轻。
“那行,我回去问问我娘,若是我娘同意了,我便开个窑厂好了。”知道自家老娘的家底子,三郎觉得他娘一定会答应的,毕竟,之前他娘还拿了一块据说价值五千两银子的玉佩给他戴呢,被他拒绝了,码头人多眼杂,戴着这么一块招人眼的玉佩出去,那不是等着被人抢吗?
果然,龚夫人一听这是白掌柜的意思,想都没想就答应了,不过一个不值钱的窑厂,买地再加上请几个大师傅,十几个小工,满打满算也不过千把两银子,赚了也好,亏了,就当是给三郎玩玩好了,想当年在王府的时候,张侧妃所出的五郎喜欢玩绣球,买了一个波斯国商人的宝石绣球便花了三千两银子呢。
她的三郎这些年在外面吃尽了苦头,何曾买过这般贵重的玩具?
龚夫人就像是一个宠溺孩子的老祖母一般,恨不得把所有孩子喜欢的玩具都买回来。不过区区一千两银子,哪怕就是丢水里换三郎一笑,也是值得的,更何况,这孩子素来懂事,从来都不乱花钱,让她一腔母爱想倾注都找不到花钱的地方,现在好了,儿子想正经做点买卖?必须支持啊!
龚夫人当即就取出五千两银票,让他买就干脆买块大一些的地方,这样今后若是需要扩大窑厂,也无需再费心筹买了,毕竟,窑厂若是热闹起来了,附近肯定会有人家搬过来,到时候,要扩建就得找这些人家买地,让人家搬家,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多谢娘亲!”三郎也想到了这个,当即便收下了银票,转身就去找他大哥商量买地的事情去了。
“这么大一块地不好买,”王鲲风想了想说道,“你先别去找人打听,万一人家知道你要买,就要抬价了。我去找找衙门里的兄弟,看看有没有犯了事要卖地的。”
猫大爷真不愧是鱼街一霸,算计人都算计的这般光明正大。出了二两银子,请衙门里几个兄弟去酒楼吃了一桌酒席,第二天,便有人来给自己传递消息,衙门大牢里有个犯人,愿意花钱赎罪,将他家在镇子外的一百多亩地“捐献”给衙门。
“鲲哥,咱们这位县太爷可不是本地人,没准过两年就高升了,这次豫亲王府的小世子在本县被救,县太爷的考评不用说定然也是上上等,这地到了大老爷手里,定然是要转卖出去的,你且等着好了。”
果然没过几日,县太爷家的管家便放出风声,说是家里要去州府置办一处宅院,还缺了几百两银子,要将城外一处田地给卖了,因那处田地成色不是很好,一百多亩地,便作价五百两。
县太爷家的地,谁敢还价啊?有那觉得不值的,便缩着头不肯开口,王鲲风便让黑鱼精出面,从县太爷的管家手里买下了这块地,挂在了三郎名下。
地好买,手艺好的大师傅却难找,王鲲风已经派出手下去四处打听了,年纪大一些没关系,只要手艺在,总可以带几个徒弟出来吧?
和三弟的窑厂相比,带未婚夫郎出门游玩才是正经事。
作为一个不算出名的大城,清河县真的没有什么值得被外界传颂的著名景点,唯一的一个,大概就是镇外小山上的石佛寺了吧。
这石佛寺还是前朝的时候出现的,传说是有一游方和尚路过此处,夜宿山中,突然天降奇石,状若弥勒,那僧人有感而发,觉得这是佛祖的旨意,命他在此处修建庙宇,传颂佛音,于是便有了这石佛寺。
其实就是一个海拔不足三百米的小山,山上有一个石头搭建而成的小寺庙而已,因为这个传说,香火倒是比别处旺盛些,却远不及皇城那些赫赫有名的大寺庙。
白春笙和王鲲风都是俗妖,过来可不是礼佛的,专程是为了来野餐外加采摘野菊花回去制茶的。
鉴于某只河蚌精身娇肉贵怕日晒的体质,俩人特意起了个大早,赶在太阳出来之前便赶到了山脚下,将骡车寄存在山下农户家里,便带着东西上山了。
这山并非什么名山大川,现在也不是礼佛的日子,山里人不多,偶尔可见三两个山下的农户在山腰开辟出来的山地里种植些山辣椒、大蒜子之类的,山里野物多,番薯玉米什么的种了很容易被野物偷吃,也就只有山辣椒和大蒜这种刺激性强的植物,不会有动物来偷吃了。
“山里空气真舒服!”深呼吸一口,感受着山间浓郁的露水气息,白春笙满足地叹息一声。
“南方有水泽,每逢早晚便有云雾萦绕,我看你倒是很适合去那边生活。”
“那有何难?等我赚够了养老钱,想去哪里不成?”
“快走吧,我已看到那处野菊花了。”山不大,他们两个大男人没走多远,便看到不远处山坡上那一抹明黄。
“这里真好看!”朝阳下,一簇簇黄色的小菊花沾染着露珠,正是半开不开的时候,非常适合摘下来晒成野菊花茶。白春笙上辈子也经常陪奶奶去山里摘这样的野菊花回来晒茶,自然知道要选拿还没完全开放的最好。
两个人蹲在那里,摘了没一会儿一个篮子就满了。王鲲风取了随身带的麻袋,将篮子里的花朵倒进去,等到摘满了一袋子,也快到午间吃饭的时候了。
“你在此处歇息片刻,我去弄些柴火过来。”王鲲风顺着山间泉水的响声,找到了一处约莫半人深的泉坑,让白春笙在这里歇着,他去林间寻觅枯柴去了。
现实生活可不是白春笙上辈子看的影视剧,随便砍一棵树就能当柴烧了,湿柴烧起来那烟大的能充当狼烟,不知道的还以为山里起了山火呢,除了熏蚊子之外没有别的用处,因此,王鲲风去林子里寻的,是那种枯死后自然掉落的树枝之类的,那个才是可以拿来做柴火烧饭的。
白春笙带了两个竹筒,竹筒里是一早就准备好的米和菜,开口处用竹片塞起来了,到时候可以放在火堆边做些竹筒饭,就算是主食了。在外面弄其他吃的也不方便,他昨晚做了些烙饼,还有一罐子加上肉末豆干炒熟了的甜面酱,待会儿将面饼在火上烘烤到两面金黄,剖开后,取一些炸酱塞进去,简单又美味,只是没有带锅,等一下就没办法做汤了。不像上辈子,连各种汤都能做成方便携带的,用开水冲泡一下就行了。
“春笙,你看我抓到了什么?”王鲲风的声音从林子里传来。
第50章
“难道是什么野味?”白春笙蹿了过去。
过去一看, 竟然是一窝灰白色毛绒绒的小兔子!
“这么小,怎么吃?”白春笙瞪大眼睛。
猫大爷:“……”
“不是给你吃的, 这小兔子很可爱, 拿回去养着玩吧。”半晌,猫大爷小心翼翼地脱下外衫,将那几只瑟瑟发抖的兔子捧到了衣衫里, 兔子很小,他一只手就能捧起来,白春笙在心里默默翻了个白眼,认命地走过去,将猫大爷丢在地上的柴火捡起来扛在背上。
他就知道!哪里是要抓回去给他养着玩的?分明是这只大猫自己萌兔纸!想养又觉得不好意思, 所以拿他做借口?一大把年纪的喵了,怎么还这么幼稚?居然萌兔纸!
不过, 想到这家伙大概从小就没什么玩具, 别院生活清苦,自己尚且养不活,更别提养宠物了,好笑之余又忍不住有些心疼这家伙, 看他抱着兔纸的样子,大概真的不曾养过宠物吧?
回到暂时休息的露营地,白春笙将方才摘菊花的竹篮子拿出来一个,里面垫了些枯草, 让王鲲风将几只灰兔子放进去,想了想, 又扯了一些没有露水的青草回来,递给王鲲风:“我去做饭,你帮我把兔子喂一下吧。”
“麻烦!”猫大爷别扭地接过那把青草,小心翼翼地往小兔纸嘴巴边递过去。
“你要不喜欢的话,要不咱们还把它们放回去吧?”白春笙逗他。
“不行!我方才过去捡柴火的时候,只看到了这几只小兔子,没看到大兔子,说不定是被猎户抓走了,它们这么小,放回去就没命了。”
“那好吧,先说好啊,我每日要去铺子里,还要去作坊,没时间照看它们,要不白天你帮我看着点?”
“那不是变成我养了?”
“养不养?不养丢掉了啊!”
“……养!”
白春笙真是被他气笑了,这家伙有时候看着稳重成熟,有时候却又像是个小孩子一般。若是让那些惧怕王大郎威名的人,看到这家伙竟然在喂兔子,想必内心也是崩溃的。
都是半成品的食材,做起来很快,将竹筒饭放在火堆边慢慢烧,白春笙先烤了几个饼子,里面夹入做好的炸酱,看到附近水潭边有些野生的麦菜,便顺手摘了些嫩叶来,洗干净之后,在煮好的滚水里过一下,塞到饼子里,就是一个中式汉堡了。
“快吃吧,吃完早点回去,天热起来了,再不回去,我就要变成河蚌干了。”白春笙心塞地咬了一口麦饼。
上辈子他能晒太阳的时候,不知道珍惜,整天宅在家里,这辈子不能晒太阳了,又贱嗖嗖地渴望着阳光照在身上的感觉,想想也是病的不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