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入住登记时,冲前台又摆脸色又骂脏话;我不但不让服务员碰我的行李,还不停向他抱怨这家旅馆有多糟糕,最后还拒绝给他小费;我半夜三更在房间里来回踱步,惹得楼下的住客打电话到前台投诉,在被前台警告后我又跑到楼下敲那名客人的房门然后隔着门板恐吓了对方;我一个晚上叫了三个“技师”来“上门服务”,每来一个我就以“长得比照片差太多”为由将其赶走,并在她们朝我竖中指翻白眼时骂她们丑逼……
    长话短说,我这一晚上至少制造了七八个对我留有深刻印象的“证人”。
    而第二天,我就去抢劫了一家珠宝店。
    这家店我事先踩过点了,每个柜台下面都有隐藏的报警按钮,而且是私营的,老板本人就在店里,只要抢劫发生,必然有人会按警报。
    我戴着滑雪面罩,拿着手枪,快速地抢了一袋赃物,并在警方赶来前就提着包跳上了车。
    警察赶来的时间我是早就算过的,而且柏林的郊区车也不多,纵然我的驾驶技术一般,也不至于被立刻追上。
    我就这么猛踩油门,一路飙到了“预定地点”,然后在警车的围堵下开车冲入了施普雷河。
    车身还没撞到水面,我就已经给自己戴上了潜水面具,下水后,因为车窗早已被我打开,我只需解开安全带,就能直接从那儿游出车外了。
    我还是比较有良心的,把珠宝都放在了一个防水的袋子里且紧紧拉好了拉链,所以当警方把这个袋子从河里捞起来时里面的东西一件也没丢失。
    至于劫匪,也就是“约翰·史密斯”这个人……被找到时,“他”已经是一具尸体了。
    警方们得到的这具尸体,是我花了不少钱才弄到的,简单地说……那是我的克隆人,只不过他一被克隆出来就立即被淹死了。
    在这个宇宙、这个时代,克隆技术无疑也是政府明令禁止的;但依然有人在搞,而且根据搞这些生意的人所说,他们的技术……也都是从联邦内部买出来的。
    联邦内部秘密进行的研究到了什么程度我不清楚,反正在地下世界里流通的技术,仅限于做出生理上完全一致、但没有异能、没有变种基因、也没有记忆的克隆体。
    也就是说,做出来的成品,虽然和被克隆者的年龄、血型、体型、发色等完全一样,但醒来时脑袋一片空白,既不认识这世间的事物,也不会说话;除了呼吸、吮吸和抓握这些本能动作之外,连翻个身都不会。
    要让这样的人冒充本体进行日常活动自是不太可能的,但充当一具尸体肯定是足够了。
    可能有人会奇怪,这种克隆人又有什么用呢?在这个时代,绝大部分内科病都可以非手术治愈,外科方面的器官损伤也都可以用仿生材料修补,所以也没必要用克隆人作为器官供给体;拿他们来做人体实验也不合理,因为成本更低、效率更高的实验方法多得是……
    难不成克隆人是专门用来当假死道具的?
    其实你们稍微再想想就会明白了,主要是色情业在用。
    做这门生意的人一般都会想方设法去搞到一些名人的唾液、头发、或指甲之类的东西……也并不难搞,只要买通一些高档地方的清洁工就能搞到……然后做出这些名人的克隆体,卖给那些“有需要的人”。
    当然,价格很贵,有时候甚至比本体还贵。
    你们要是疑惑……有钱人连本体都能“买来用”,为什么还要找克隆体呢?那就是你们想象力太匮乏了……
    正因为是克隆体,是白纸一张,所以可以去“定制”,可以根据要求去更改一些生理或非生理上的细节,还可以按某种癖好进行“教育”。
    再细的我就不说了,连我都觉得他们太恶心了;总之,这门生意仍是给有钱人服务的,即使撇开买卖者赚取的差价,光是克隆一个人的基础成本也高得离谱的,穷人还是去“用”合成的照片或者换脸视频吧,消费不起的。
    作为一个穿越者,在使用克隆人作为自己的“替死鬼”时我也有过对自己的道德审问,但在我了解了他们这一行后,我也就麻木了。
    如果以后有机会,我想我会把所有从事这行的人赶尽杀绝,但现在,我也是他们的消费者。
    言归正传……
    由于我穿越到这个世界的时间还不长,所以可以规避掉绝大多数的“克隆破绽”,比如牙科记录、动手术留下的疤痕、体内的钢钉等克隆无法复制的痕迹都不需要去考虑。
    于是,官方很快就确认了“我”,也就是“约翰·史密斯”这个人的死亡。
    即使put—oid对此有所怀疑,要追查我“生前的”行动轨迹也无妨,他们能查到的就是:一个穿越者经过一段时间的准备后,脱离了平淡的生活,决定去干一票大的,结果栽了。而这个人在抢劫前一晚的状态,也有足够多的证人可以去证明……十分符合亡命徒的人设。
    当然,一般来说,即使是put—oid,也不会查到这个份儿上的,因为“克隆尸体”太有说服力了;和那种“找不到尸体”或“尸体被搞得面目难辨”之类的情况不一样,很少有人会用这种办法假死,而会用这种办法假死的人……也不太可能是我这种小人物。
    综上所述,做到了这一步,我基本就可以安心了;此时,只要我再换个身份,且今后不中彩票也不缴税,put—oid也不会再盯上我。
    但我这个人比较谨慎,我也不着急……
    我决定,再躲半年。
    这对我来说不是难事,因为我早就给自己准备好了一间“安全屋”,就是那种处于市井之间、看起来十分普通、但你连入口都找不到的房产。
    屋里有非常充足的食物和饮用水,以及大量的卫生纸,水电气皆有,并且在一个很大的公共wifi覆盖之下,屋里可以联网的设备在无数连接着这个wifi的设备中也没什么与众不同之处。
    我只要关上门,在这安全屋里宅上半年,风头肯定就彻底过去了,就连道上的人没准都会开始传“祭者已经死了”的消息。
    想是这么想的,然而……
    又过了两个月,某天早上,我刚上完厕所,准备坐下看看新闻,突然,安全屋的门竟然开了。
    这门即使是从内部也是得用密码才能开的,何况是外面?但密码只有我一个人知道,所以这绝对不对劲儿。
    我想都没想就从枕头底下抽出一支手枪对准了门口,然后……他就进来了。
    被枪指着,似乎并未让他感到任何的不自在。
    只见他随手带上了门,面带微笑地来到我的面前,盘腿坐下,问了我一句:“祭者?”
    我看得出来、也听得出来,他这是明知故问。
    “你是?”所以我没有回答,而是反问了他一声。
    “我叫詹姆斯·兰斯,你也可以叫我……‘判官’。”他这样回道。
    “你找我有事儿?”我又问道。
    他知道我的安全屋在哪儿,知道我的绰号,关键还知道我安全屋的密码,那他自然没找错人,因此剩下的问题就是他找我干嘛了。
    “呵……别紧张。”结果,他笑着说道,“其实我和你有很多共同点,比如我也很喜欢让一些没有受到应有惩罚的罪人吃点苦头……”他说到这儿顿了顿,似是在观察我的反应,“你以前做的事情,我都知道,你很出色,是个谨慎、靠谱、且值得信任的人……
    “我呢,最近想搞个真人秀,其形式和内容,应该很合你的口味,目前我还缺个助手,不知……你有没有兴趣试一下?”
    第十六章 判官之章(完)
    从5月13日的晚上算起,雷蒙德已经一周没睡好觉了。
    他倒也不是担心自己会被枕头或是别的什么日用品里弹出的刀片给杀死,只是单纯的心情沉重、压力巨大。
    当一个人相信自己做的事情是正确的、自己的事业是有意义的时,他不会这样。
    所有的压力都会在完成一些阶段性的工作后转化为一定的成就感,人的心情也会在这些节点上得到舒缓。
    但是,当一个人发现自己做的事情是无益的、无谓的、甚至是错误的时候,对自身的质疑会让他痛不欲生,积攒下的压力将无处宣泄,直到这个人的认知、底线或者精神崩溃为止。
    雷蒙德现在就处于这个阶段。
    自13号那天起,兰斯每天都会给他一条新的信息,每一条信息都涉及一名从网戒中心失踪的孩子,和一件与雷蒙德相关的案子。
    与“格林案”不同的是,他后来给的,都是雷蒙德在“学会妥协”的五年后经手的、具有一定争议、且存在幕后交易的案例。
    这些案件的结果走向,每一桩每一件,都和雷蒙德有直接的关系,因为他在那些案件中扮演的角色是“主导者”,而不是像格林案时那样在几乎必败的前提下被动做出选择的情况。
    那个时期的雷蒙德,正处于事业的急速上升期,可谓年少气盛、春风得意;他得到的高评价和收到的律师费都在以非常夸张的速度增长,他也是到了今时今日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原来……就是在那个时候,他已完全不在乎当事人的想法了。
    还是学生时,雷蒙德觉得学法律可以帮助人,但成为名律师后,“人”成了他在一个案子中最不关心的一项要素。
    他在接手一桩案件后,仅仅通过现有的证据和资料,就能立刻用自己的一套逻辑算出这件案子大致的审判结果,以及一套最优的解决方式。
    有些案子胜券在握,便可以穷追猛打、争取更大的利益;还有些案子证据不足、起诉/辩护困难,他就找漏洞、带舆论、谈交易……
    这些解决方案或许是没错,因为雷蒙德真的很出色,他的计算几乎不曾失手过,他给当事人的承诺、预测的结果,也全都成真了。
    但是,他已彻底忽视了那些“人”的感受和选择,他把一次次关乎别人人生的审判,变成一道道公式和流程,当成了自己的法庭实践课。
    而他,也坚信自己的抉择和做法是对的,直到……现在。
    ……
    5月21日,下午一点。
    雷蒙德又一次来到了兰斯的牢房,这几乎是他最近半个月的日常了。
    坐下后,他一言不发。
    “你好像很累啊。”兰斯看着满眼血丝、脸瘦了一圈的雷蒙德,戏谑地言道。
    “今天的信息是什么?”雷蒙德没接他那话,只是有气无力地问了一句。
    “呵……”兰斯笑道,“你是不是觉得,等到那些小鬼全都被找到了,我的手头也就没什么筹码了,你也就不用再从我这儿拿信息了?”
    “或者……”雷蒙德低声接道,“等你把所有因我的原因而产生的不幸和悲剧,全都摆到我的面前时,这事儿一样也会告一段落的,不是吗?”
    “哦?”兰斯道,“听这意思,你已经无所谓了?”
    “对!我就是无所谓了!”下一秒,雷蒙德忽然暴怒,他提高了嗓门儿喝道,“我就是个讼棍!通过自我说服和狡辩活得心安理得的人渣!怎么样?”他站了起来,额头上青筋暴起,他瞪着那双血丝满满的眼睛,用手指着兰斯道,“知道吗!就是我这种人,会继续这样活下去!并且成为联邦大法官!而你……离死已经不远了!”
    兰斯静静地望着雷蒙德,待他吼完,精疲力尽地坐下后,兰斯才慢悠悠地开口道:“看来你压力很大啊……”他顿了顿,话锋一转,“这是好事儿,这正说明了你这人还有良心。”
    “别废话了,今天的信息是什么……”雷蒙德一边调整呼吸,一边又问回了刚才的问题,因为他着实不想再和兰斯多聊什么了。
    尽管雷蒙德直到现在也不怎么了解兰斯这个人,但只有一点他可以确定——和他聊得越多,就离被逼疯越近。
    “今天的信息,并不需要你再去解读,你只要‘照办’就可以了。”数秒后,兰斯如是回道。
    “哼……我要是拒绝呢?我也会死于刷牙吗?”雷蒙德毫不客气地应道。
    “呵呵……那倒不会。”兰斯回道,“但你会失去一个‘重拾初心’的机会。”
    “哈!”雷蒙德也笑了,“你这是在干嘛?搞传销?还是说你觉得我俩的谈话是类似戒断者互助会之类的性质?”
    他的态度在兰斯的意料之中,所以兰斯没有理会,只是接着说道:“你一会儿从出去之后,就跟他们说,我今天没有给你任何信息,但提出了一笔交易——‘只要他们同意给我一次真实的全球直播、公开审判,我就会在庭审后一口气把我知道的一切……包括失踪孩子的信息、逆十字的情报、全球各路反抗组织的秘密等等,全部供出来’,你就说,我给他们三天的时间考虑,这三天里我不见任何访客,三天后你们讨论出了最终结果再来找我。
    “至于你嘛……请你以自己压力太大、身体欠佳为由,请三天假,待在家里等着,就行了……”
    雷蒙德听完他这段话,思考了片刻,接道:“所以你要我做的除了传话之外就是请三天假?”
    “是的。”兰斯点头。
    “你觉得我会相信事情真就这么简单吗?”雷蒙德又问道。
    “你当然不会信,而连你都不信的事……卡门就更不会信了。”兰斯说着说着,又露出了一个猥琐的笑容,“所以,在你把我今天跟你说的这些话告诉她和其他那些傻瓜之后,她肯定会让你将计就计、按我说的办,随后暗中把你监视起来……不出意外的话,接下来的三天里,哪怕你去拉泡屎都会被至少三个fcps的监视人员密切围观。不过这也不重要,重要的是……无论是跟我还是跟卡门打交道,你终究还是只有一条路可以选,除非……你隐瞒一部分今天我对你说的话。”
    “我知道你在干什么了……你不用打这种主意,我告诉你,我一个字都不会隐瞒的,包括你最后这几句帮我算账的话,我也会和莫莱诺他们说得明明白白。”雷蒙德说着,已转身敲了敲牢门,并呼喊了看守。
    待他离开牢房后,兰斯悠然地瘫倒在床上,望着天花板,自言自语道:“此地无银三百两,说得就是你这种人了吧……”
    ……
    5月14日,雷蒙德开始了他为期三天的假期。
    出于安全考虑,雷蒙德的家人、以及与此案相关的几位海牙市大佬的家人,早在吕特分部长死亡的后一天就已全部被转移到了别的郡去,所以这几天雷蒙德的家里就他一个人在。
    昨天,在离开兰斯的监室后,雷蒙德并没有对别人说“假期是兰斯要我休的”,事实上,他把昨天兰斯所说的关于让自己休息的内容全都隐瞒了,只说了交易的事,但最终,他还是请了三天假。
    就连雷蒙德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要这么做,或许是直觉、或许是逆反心理、又或许是兰斯在谈话中潜移默化地给了他一些心理暗示……
    但其实,从结果上来看,没有什么区别,因为卡门依然是派人监视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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