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他妈的。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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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布赛事即将开始的第二声号角吹响了,调子比前一声还要慷慨激昂,雄伟嘹亮,让我听了想吐。我身边簇拥着除了红方巾就无一相似的陌生面孔,每个人瞪着如狼似虎的眼睛,望向头顶高大开阔的看台。砖石砌成的看台上摆了一排软椅,几个衣着雍容的大人物在上面就坐,俯视着我们,就像俯视着一群活蹦乱跳的蟋蟀。
    我没看到巴克豪斯元帅是不是在那几人之中,只看见白狮在注视我们,在那一面迎风飘荡的冰蓝色旗帜上探出森寒的前爪。我朝它回了一个狰狞的笑,站在铁栅后,盯着场地对面的蓝色人墙,磨了磨发痒的牙齿。
    这时,吹号人呜呜嘟嘟地吹响了最后一声号角,洪亮得能把人的屁股震成四瓣。铁拴一拔,沉重的铁栅被放倒在地,随着滔天的怒吼,我们这些恶棍如两群脱笼的疯狗冲了出去,挥着手里的钝剑,声势浩大地朝对面的敌人发起攻势。
    红色和蓝色如两条汹涌奔流的河交汇在一起,尽管比赛有“不能攻击队友”的规则,但真要打起来,除了脓包软蛋谁也不会管这些的。我冲在最前方,先他妈踹倒了一个蓝脖子的瘦子,鹰抓鸡崽似的追在他屁股后面打。那瘦子被打得嗷嗷乱叫,几下就惨呼着跑回了铁栅之后,宣告弃权。
    真他妈无聊。我又挑了一个肥硕的红脖子大块头,挥剑穷追猛打。这头戴着红方巾的熊一开始被我打了一下还认不清形势,直到我用剑柄又给了他一击才明白过来。他想躲避我这个连自己人都打的疯子,尽可能装出一副正人君子的姿态,我偏不让他如愿,把他打得忍不住想一剑劈了我时,用钝剑上的石块把他砸了个头破血流。
    在追击他的同时我又揍了两个不知好歹扑到我身前的白痴。我的杀意涌上来了,手臂按捺不住地开始颤抖。血,我想要血,温热的、腥臭的血,而我的喉头一片干涸。钝剑,不是斫骨刀也无所谓,只要有边缘的物器就能被我用作凶器,我就能得到我想要的——
    “别上瘾!”独眼艾厄猛地撞了我一下,沉声道,“别忘了这场混斗的初衷!”
    “我呸!”我疯癫地笑着,对他照打不误。艾厄叹了口气,很快鬼魅般的身影就在人群中隐匿不见。
    这场混斗与其说是比赛,不如是向上头人展示自己的一个武斗台。想从囚犯一举升为军人可不是几下花拳绣腿就能办到的,混斗者需要展现的是正直宽厚的君子品德和刚毅不屈的军人风范。赛前艾厄就和我提过,混斗的输赢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举止是否合乎大人物的口味。只有顺应冬霆军团的仪容风貌,我们这些披着人皮的斗兽才能够博得他们的青睐,以示自己是个可塑之材。
    “操他妈的可塑之材,我就要打得你们屁滚尿流!”我歇斯底里地叫道,瞪大一双血红的眼——只有庸材和蠢材才会乖乖地遵守规则呢,因为他们根本无法打破它,根本无法冲破禁锢的牢笼。让那些狗屁君子之风和铁血军仪见鬼去吧,我就是莱蒙·骨刺,谁要是想当那个挑牲口的农夫,我会先给他两拳让他尝尝良种的滋味!
    那些扬起的沙尘不会比飞溅的鲜血更灼烫了,而震耳欲聋的喧嚣声在我听来着实像小孩子的放屁声,我敢打赌这里很多囚犯可没见识过真正的“人间地狱”。我边笑边疯劈猛砍地用钝剑击向所有朝我攻击的蓝脖子,直到听见瘸腿赖格的一声狗吠。
    “你他妈个小疯子!”
    他汪汪骂道,突然嘎嘎大笑起来。我挥剑劈向他,那张狰狞的丑脸凶狠一拧,一声钝刃相击的闷响,瘸腿赖格不闪不避,怪吼一声,迎面挡住了我的剑!
    难以撼动的力道从我的剑身一路震到了手臂,我哈哈大笑。瘸腿赖格骂道,“老子要憋死了!不能杀人打个屁的群架!”
    他真实到令人发指的邪狞声音听得我舒坦极了。我粗声骂道,“我他妈也是,真想剁了这些装模作样的狗杂种!”
    断臂阿姆大臂一甩,直接将一个惨叫的小矮子丢出了场地,扭了扭脖子,“我还是喜欢流星锤。剑真是我所见过的最垃圾的武器。”
    经过一阵混乱的恶斗后,场地上的人要么弃权要么昏迷,还在负隅顽抗的斗者已经不多了。独眼艾厄劈倒一个蓝脖子的壮汉,望着我们几个,无奈地摇了摇头。
    我扯下脖间的红方巾,撕得粉碎,叫道,“还要这玩意儿吗?!”
    “要个屁!勒都勒死了!”
    瘸腿赖格和断臂阿姆一齐扯下方巾碾在脚下。独眼艾厄远远望着我们,解下蓝色方巾扔在一旁,嘴角似有若无地露出一丝淡淡的笑意。我活动了一下重归自由的脖颈,朝高高的看台喊道,“可别他妈闭上眼睛啊,真正的好戏现在才开始呐!”
    ****
    我们四个不系方巾的恶棍朝周遭的人群扑去,在那一瞬,我感受到了一双狼一样的眼眸,骤然刺穿了我记忆的屏障,赤|裸|裸地展露在旗帜白狮的视野中。看台下方不知从哪儿冒出一个戴着漆黑兜帽的高大男子,冷硬的下颌好似冻结的冰峰。那人浑身散发的怒气犹如铺张蔓延的黑云,他抬起手臂,指向我们,一声雷霆般的怒吼霎时响彻宽阔的斗场。
    “所有系着方巾的人,听我号令——你们已是同伴和队友!从此你们的一举一动都是为了正义和公理!若能使出浑身解数让这四个罪无可赦的恶棍投降,你们将通过冬霆军的最终考验!”
    第26章法洛斯
    傻蛋不愧是傻蛋,一声令下,当即如一只悍猛的猎豹朝我扑来!真可惜,若他先去压制残废三兄弟或许还有胜算,但他紧盯着我,那种鹰隼盯瞅灰兔般势在必得的眼神令我怒不可遏。
    “法洛斯·普卢默!”他低沉的声音骤然拔高,犹如轰然倒塌的冰山,“给我记住这个名字,我将是击败你的人!”
    我威胁地晃了晃手中嗡鸣不休的钝剑,“可他妈闭嘴吧,你个傻蛋。”
    轻巧的钝剑依旧不太顺手,但我想揍扁这个傻蛋的念头一瞬间胜过所有。撒旦啊,仅仅被他那双凌厉的眼睛怒视,我就感到力量如烈焰般游走在我的全身,让我的每一个毛孔都蹿出了嗜血的火苗。我对讨厌的东西一向能打起十二分精神去破坏,我毫无章法地挥着剑身,攻向他薄弱的软肋。剑刃交错,仿佛在我们之间爆开无数银白色的闪电。
    剩下的混斗者将近二十人,由那三个残废对付显然游刃有余。瘸腿赖格嘎嘎嘎笑得挺开心,虽然军团提供的钝剑砍不死人,但打个半死不活也足够了。
    我和傻蛋双脚陷在沙地里,扬起的沙尘黏到我们汗湿的面颊,钝剑的每一击都激起不同音色的钝响,仿佛我们在演奏一曲重金属交响乐似的。傻蛋金棕色的头发被阳光晃得扎眼,我用脚狠踹他的膝盖,没有膝头的护甲,傻蛋身形摇晃了一下,那颗傻脑袋终于偏离了光线所及的地方。我吹了声口哨,当即抡剑接二连三地朝他脖子上招呼。
    傻蛋咬牙切齿地说,“决斗时不准用剑之外的攻击,你这个卑鄙小人!”
    我加快了挥剑的频率,呲牙笑道,“战争只讲输赢,不讲规则!”
    他侧身闪避我向他喉间挺出的剑刃,用小腿困住我的脚,我扯下挂在剑柄上的石头,啪叽朝他脑门砸了一下!这傻蛋淌了满脑袋血,两只眼睛仿佛浸泡在血水里似的。我躲过他朝我腋下刺出的剑,想将他绊个踉跄,但这家伙的双腿就似焊在沙地上一般纹丝不动。
    他扯住我的腿,将我甩到了一旁的沙坑上,我就地一翻,滚着满身沙尘,嗅着他脸上鲜血的味道再次兴奋地与他扑打在一起。他的剑术很精湛,但木讷古板,很快我就摸清了他的套路。“左!”我叫道,快活地挡开他朝我袭来的左侧的攻击。傻蛋双眼微睁,我已趁他这一瞬的犹豫如离弦之箭猛扑上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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